廣東化州墻體廣告 市民老陳在東鳳鎮某花園認購了一幢價值高達800多萬元的別墅,并向
房地產公司付出了80萬元的定金以及160多萬元的首期房款。但是,因未能及時 按約好在指定期限內與開發商處理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手續,致使上述兩筆金錢難以交還。老陳一紙訴狀將開發商告上法庭。近來,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判定, 老陳違約80萬元定金被沒收,開發商則須返還16 0余萬元首期款和其他費用。
回顧:認購800多萬元豪宅
2012年12月7日,老陳與
中山某
房地產公司簽定《認購書》,兩邊約好,老陳認購
中山市東鳳鎮某花園一棟預售建筑面積為643.31平方米的 物業,兩邊約好樓價款為808萬元。《認購書》約好,老陳挑選按揭付款方法,首期房款即10%的樓價款810000元(含已付出的定金)須于簽定認購協議 的7天內付清,并于當日正式簽定《
中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提交有關材料向借款銀行處理余下樓價款的按揭手續。
《認購書》還約好,若老陳未如期付出敷衍房款,或不按約好提交處理按揭所需文件及簽署按揭合同的,房產
公司有權免除《認購書》,乙方無權懇求返 還定金。別的老陳應在簽認購書后7日內,憑《認購書》和已付清悉數房款或首期房款之收據簽定《
中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不然視為主動拋棄認購該物業的權 利,老陳也無權懇求返還定金。
2012年12月7日當天,老陳向房產
公司付出808000元定金。2013年1月10日,老陳向房產
公司付出了1622000元,房產
公司向 老陳出具收據載明:“今收到老陳定金款1622000元?!?013年3月23日,老陳向房產
公司付出辦證費24.24萬元、物業修理基金款 19299.3元。
原告:起訴開發商未辦借款
2014年8月15日,老陳向房產
公司宣布律師函,稱房產
公司經屢次敦促仍未處理購房按揭、也未交付物業,一起因削減的運用年限作賠償的懇求置 之不理,故懇求被告對上述三項趕快予以處理。同年11月19日,老陳再次向房產
公司宣布律師函,稱已向房產
公司供給處理銀行按揭手續的有關材料,但房產公 司一向未為他處理借款事宜致使其無法具有并運用該物業。根據上述等因素,老陳將房產
公司告上法庭,懇求
公司返還之前交納的各種金錢。
被告:當庭反訴懇求沒收定金
被告房產
公司在法庭上辯稱,在原告老陳向房產
公司發律師函的半年前,房產
公司就現已向老陳宣布了通知函。并于同年8月5日向老陳宣布律師函。
房產
公司稱,因老陳經屢次敦促未過來簽約和供給辦按揭的材料。2014年2月27日,
公司發通知函懇求老陳3日內或于3月7日前處理有關手續。 2014年8月5日,該
公司向老陳宣布律師函,稱由于老陳未如期簽約,故懇求免除認購書且不交還已付的定金1616000元;并于2014年8月17日前 A花園處理了退樓款814000元的手續。被告
房地產公司還表明,該
公司也承認收到老陳的兩份律師函。
綜上,房產
公司認為是老陳單方面違約,并反訴稱原告老陳拒簽
中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構成嚴峻違約,懇求免除認購協議書并判定原告付出的定金160余萬元歸被告房產
公司所有。
爭議:年限削減是否存詐騙
原告老陳在法庭上稱,他在購房時被奉告所認購物業運用年限為70年,但該物業的實際運用年限只要55年,故被告房產
公司構成詐騙。老陳稱,為此 兩邊從前洽談過,被告也清晰答復可以抵償。對于老陳的質疑,房產
公司則表明,售樓基地對外公示的合同演示文本上清晰載明運用年限至2068年7月29日, 而認購書上也記載原告已閱讀了演示文本,所以被告不構成詐騙。
法官說法
原告未能舉證現已交付文件
市第二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原告提交文件與被告處理按揭借款之間存在先后實行次序。但原告方并未舉證證明自個交付了處理按揭所需文件, 因而原告主張被告違約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還認為,原告未按約好在指定期限內與被告處理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手續,也未供給任何依據證明已向被告供給商 品房按揭借款所需的材料,故原告的做法違反了兩邊在認購書中的約好致使合同被免除,被告有權沒收定金,并返還購房款及其他費用。而對于原告向被告付出 1622000元金錢的性質。法院認為該1622000元名為“定金”實為購房款。因而被告懇求沒收1622000元的反訴懇求不予支撐。
終究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定免除《認購書》;被告
中山市某
房地產有限
公司向原告老陳返還購房款、辦證費、物業修理基合計1883699.3元;原告老陳付出的定金808000元歸被告所有?,F在該判定已發作法律效力。
新美
墻體廣告公司:http://www.zzkail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