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墻面廣告 近日,省科學院召開落實《關于鼓勵省屬獨立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創新創業試點辦法》動員大會,發布“率先行動”實施細則,加速擁抱新一輪“科技創新的春天”,做江西創新創業的“先行者”。
前不久,我省鼓勵創新創業,賦予科研院所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更大自主權的試點新政,給科技人員吃下了“定心丸”。省科學院在第一時間出臺了《江西省科學院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實施細則》,并率先實施。
記者注意到,該院的實施細則在制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收益時,考慮了完成人員、院和各科研所三方的利益,規定“凈收益及作價股權的70%獎勵給科技成果轉化主要完成人員,其余的收益及股權按院10%、所(中心)20%進行分配”,同時明確“科技成果轉化主要完成人員不僅限于主要研發人員,還包括科技成果轉化人員(即項目推廣、策劃、組織、管理等人員)”,讓科研人員通過成果轉化實現“名利雙收”。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從實驗室刻苦鉆研,到創辦技術公司,也是科研人員可選的路徑。省科學院給了有志創業的研究人員“半創業”和“全下海”兩種選擇:離崗或在崗創新創業。離崗期間,雖停發其工資福利等待遇,但檔案工資可正常調整,減少科研人員的后顧之憂。
疏通筋脈,清除障礙,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得到了極大激發,科技成果轉化速度快了起來。省科學院已有近40人離崗(停薪留職)走上創業之路,將他們研發的成果進行市場化運作。目前,省科學院進入企業的科技人員達90多人,占一線科研人員三分之一,全院來自企業技術收入達1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