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綦江墻體廣告 日前,筆者從區人社局獲悉,2015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每人每年380元,其中:中央補助268元,地方承擔112元。地方承擔部分,由市和區縣按既定比例予以分擔,其中市級補助84元、區縣補助28元。
據悉,從2015年開始,在城鄉居民醫療市級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審核工作中,財政部門將增加對城鄉居民個人實際繳費情況的審核,確保財政補助資金發揮更大的社會效益。
以2010年為例,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繳費標準為:一檔20元,二檔120元,政府補助金額為12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60元,地方財政補助60元。2010—2015的五年間,個人繳費標準一檔繳費增加了60元,增長了300%,二檔繳費增加了80元,增長了66.7%。與之對應的是,政府補助金額從2010年的120元提高到2015年的380元,每人每年凈增加了260元,增長了216.7%。
“正是有了各級財政的大力支持,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實現了動態平衡,略有結余。這也保障了人民群眾參保后病有所醫,降低因病就醫至貧返貧的幾率。”區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