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門峽墻體廣告 近日,市民吳女士給本報熱線打來電話,稱她在三門峽市區一收費停車場停車不足20分鐘,仍被收取5元停車費。她對此提出疑惑:“不是有停車20分鐘內不收費的規定嗎?這規定該怎么執行?”對此,記者近日進行了走訪調查,了解三門峽市停車場短時停車收費的情況。
記者從三門峽市發改委物價辦公室了解到,三門峽市在2010年發布的《三門峽機動車存放服務收費標準》中明確規定:在市區收費停車場停車20分鐘以內免收停車費;經營者應當向車輛存放人發放停車看管憑證,車主憑停車看管憑證提車、交納停車費及車輛損壞索賠等,如不發放停車看管憑證,不得收取停車費;停車場要在醒目位置設置明碼標價牌,標明存放車輛類型、服務內容、計費單位、收費標準。
8月16日下午,記者來到三門峽市區黃河路中段新華書店門前的收費停車場。17時許,市民尚先生開車來到停車場,直接掏出5元錢遞給收費人員。“我不知道有停車20分鐘以內不收費的規定,停車先交費對我來說已經是習慣了。如果停車20分鐘內不收費,應該等我們車主提車時再收費,而不是一停車就收費。”尚先生說。隨后,記者驅車來到和平路豫州商場門前的停車場,對收費人員說:“只停一小會兒,馬上就開走。”對方卻說:“10分鐘以內不收費,超過的話要收5塊錢。”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僅有少部分車主知道有“停車20分鐘內不收費”的規定。
在市區大多數收費停車場,記者看到停車場的收費人員都是在車主停車后直接索要停車費,而不是等車主提車時收取費用,也不告知車主“停車20分鐘內不收費”的規定。
市發改委物價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市民在收費停車時遇到違規收費行為,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