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昌墻體廣告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今年3月12日至4月10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瑞昌市進行專項巡視,并于6月3日反饋了巡視意見。市委對巡視組反饋的意見高度重視,按照巡視組的要求迅速、認真進行整改,經過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一輪巡視工作的重大決策和部署,加強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經市委研究并報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按照巡視工作要求和黨務公開原則,現將截至8月中旬的整改落實情況通報如下:
一、把整改工作作為重大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實
整改期間,市委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全力抓好各項工作的整改落實。一是市委切實擔負起整改主體責任。巡視組反饋意見的當天,市委立即召開五人小組會議,研究整改工作,并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整改工作由當時主持市委、市政府全面工作的市委副書記、市長羅文江同志負總責,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時任市委副書記郭小云同志負責協調。6月10日,市委召開常委會,逐一研究梳理反饋的各項問題和意見建議,細化分解5類11項具體整改任務,制定下發了《中共瑞昌市委關于落實省委第二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通知》。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每項整改任務都成立了由分管相關工作的市委常委任組長、相關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工作小組。二是加強整改工作督導調度。市委于6月21日和7月3日,召開整改工作調度會,專題部署研究整改工作,對個別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項調度。市紀委對整改工作加強督促檢查,形成了強力推動態勢。三是責任單位協同推進整改工作。由市委分管常委牽頭,15個責任單位都分別成立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逐類逐條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層層傳導壓力,實行菜單式、項目化精細管理,形成了環環緊扣、合力攻堅的工作格局。四是以整改實際成效促進發展。市委要求整改工作要嚴肅認真、堅決徹底,把這次整改作為一次難得的機遇,全面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總結經驗,汲取教訓,改進工作,促進廣大黨員干部廉潔從政、務實干事,促進瑞昌市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各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按照職責要求,以強烈的責任感和嚴肅認真的態度,逐條逐項抓落實。目前,5個方面11項整改任務中,已基本完成5項,今年12月底前可完成5項,2017年9月底前完成1項。
(一)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項目(共5項)
1、關于“反映有的領導干部為親友承攬工程、推銷產品打招呼,謀取利益”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方案。制定并以市委辦文件下發《領導干部為親友承攬工程、推銷產品打招呼問題整改方案》。在瑞昌政府網、瑞昌報、瑞昌電視臺面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由市紀委接受舉報。二是組織自查。全市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均填寫“領導干部為親友承攬工程、推銷產品打招呼”自查登記表,并簽訂工程建設廉潔自律承諾書,共收回123個單位自查登記表1197份、承諾書1197份。三是集中查處。根據巡視組反饋的問題線索,嚴肅查處了白楊鎮原人大主席鄭某,現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四是建章立制。完善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和流程,健全完善工程項目招拍掛制度,整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平臺,并制訂了《瑞昌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加強項目建設程序監管,杜絕違規行為。
2、關于“反映有的領導干部利用干部調整之機收受錢物”的整改情況。一是強化干部人事紀律意識。在各類干部培訓班中,把《公務員法》《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法規以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等有關規定納入教學課程,并請上級黨校專家、紀檢監察部門領導作專題輔導。于6月22日組織全市各部門單位黨務工作者,專門就黨性教育、廉政教育等方面進行了學習培訓。二是主動接受干部群眾監督。結合開展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公布舉報電話“0792-12380”。三是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加強了對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個別談話、表決、任前公示、試用期等環節的監督,實行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尤其對股級干部的任職資格條件、職數、選拔任用程序、交流輪崗及日常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范,確保選人用人公開、公正、透明。四是開展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制定下發了《關于開展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瑞組字[2015]33號),按照宣傳發動、查核處理、總結提高、形成長效機制等步驟,先由全市各單位組織本單位干部進行自查自糾,再由組織部門受理舉報、調查核實、處理問責。對有舉報反映且線索具體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分級分類進行核查和處理。
3、關于“反映有的領導干部尤其是關鍵部門負責同志利用職權為親屬經商辦企業謀利,存在利益輸送”的整改情況。一是6-7月集中開展專項治理。目前,已收到21個鄉(鎮、場、街道)和109個市直部門單位的《國家工作人員防止利益沖突專項治理“回頭看”活動登記表》和《國家工作人員利益沖突已整改糾正登記表》各8902份,其中鄉科級干部1031人,一般干部7871人,《匯總公示表》130份并予以公示。二是加大督查力度。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辦和市政府辦牽頭組成4個聯合督查組對各地各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報送《登記表》不及時,填寫《登記表》不規范,自查自糾搞形式、走過場的19個單位予以全市通報批評。三是公開舉報渠道。在全市主要媒體公開利益沖突專項治理舉報電話、舉報電子郵箱,認真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對群眾舉報的問題線索均迅速組織調查核實。四是嚴肅查辦案件。根據舉報線索,查處了財政局原局長陳某、白楊鎮原人大主席鄭某、公安局武山派出所原所長陳某等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屬經商謀利案件。
4、關于“反映有的領導干部違規操辦子女升學宴、結婚宴,借機斂財”的整改情況。一是完善制度。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落實“兩報告一承諾”制度有關要求的通知》,要求領導干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二是強化管理。各部門單位通過學習制度等方式加強對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教育管理,并嚴格按照《關于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實行“兩報告一承諾”的暫行規定》要求做好相關事項備案工作。三是嚴格督查。由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牽頭,對領導干部違規操辦或參加“升學宴”、“謝師宴”情況開展監督檢查。通過對42名鄉科級干部婚喪喜慶事宜備案情況進行檢查,發現11名鄉科級領導干部未及時事后報告,市委組織部對其進行了誡勉談話。四是加大舉報查處力度。在全市主要媒體公開違規操辦“升學宴”、“結婚宴”專項治理舉報電話、舉報電子郵箱,認真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對巡視組交辦的瑞昌市原財政局長陳某違規操辦女兒結婚宴線索,市紀委進行了認真核查,現已對陳某進行了立案審查。
5、關于“進一步規范工程項目操作程序”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和江西省實施《招標投標法》辦法、《九江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規范工程立項、規劃、土地審批、地勘設計、招投標、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流程。二是根據相關法規,制定出臺了《瑞昌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三是嚴格招投標管理。政府投資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工程項目,項目勘察、設計、監理費用50萬元以上和10萬元以上工程材料采購項目,嚴格按照委托招標代理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政府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在發出中標通知前,由項目責任領導牽頭,組織項目建設單位、招投標監督部門參與對排名前三的中標候選人的信譽、業績等進行實地考察。四是從嚴控制投資成本。嚴格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預算、預算控制決算”的原則,控制政府投資項目投資成本。因客觀因素引起項目總投資增加的,按權限報市政府審批同意,并報發改委、財政局評審。五是嚴格責任追究。嚴格落實項目建設黨風廉政制度,分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防止各級干部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
(二)12月底前完成的整改項目(共5項)
1、關于“反映有的領導干部或其親屬參與民間融資,擾亂金融秩序”的整改情況。一是開展自查。制訂下發了《關于嚴禁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參與民間非法金融活動的通知》(瑞辦字〔2015〕41號),完成了全市所有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及其親屬、特定關系人等參與非法集資情況的自查,全市9000余名在編在崗干部簽訂了拒絕參與非法集資承諾書。二是開展專項核查。對涉嫌參與非法集資的社保局、報社各一名在職人員進行核實,對涉嫌參與非法集資的原人民銀行干部王學東,由公安部門進行網上追逃。三是開展打非宣傳活動。開展了“普及金融知識、防范非法集資”大型集中宣傳日活動,現場發放銀行金融產品及打非宣傳冊2萬份,通過移動、聯通、電信發送20萬條打非公益手機短信。四是開展風險排查。下發《關于開展非法集資風險全面排查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采取部門自查、行業排查、分組排查“三網覆蓋”,對全市122個部門單位及相關行業開展了一次非法集資風險排查。五是開展案件查處。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信箱,受理舉報非法集資案件6起,王宜光、王學東、吳瑞軍三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關于“政府性投資工程未進行招投標項目較多”的整改情況。一是開展自查自糾。從6月5日至7月5日,對2011年6月以來財政性投資50萬元以上的新建、續建項目開展清理自查,對已完成的工程項目全面排查是否按要求履行招投標程序,對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且未開工的項目,要求立即整改,重點對土方平整等工程進行自查自糾。二是進行重點核查。7月13日至16日,由政府辦牽頭,發改委、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財政局、審計局、行政服務中心等部門聯合對未招投標的項目進行核查,發現項目均已開工建設,大部分項目已竣工。三是開展整改處理。對未招投標項目情況及原因進一步調查了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依法依規向未招投標項目責任單位下達處罰通知書,共罰款309萬元。同時,制訂了《瑞昌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完善項目建設程序和要求。
3、關于“巡視中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的整改情況。一是分類核查。對巡視組交辦的問題按有關規定進行分類,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集中組織核查。目前,已立案查處5件,信訪了結91件,其他信訪件正在加緊辦理。二是重點查處。針對巡視組交辦的群眾反映強烈、涉及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由市紀委、市檢察院、市委組織部及相關部門成立專案組,依紀依法快查快結,形成震懾。目前,已立案審查了市財政局原局長陳某、白楊鎮原人大主席鄭某貪污受賄案,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三是建立長效機制。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提出針對性強的改進措施和建議,堵住體制和制度上的漏洞。針對白楊鎮原人大主席鄭某案件所反映出來瑞昌市計劃生育社會撫養費征管問題,向市計生委下發監察建議書,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進行社會撫養費征管集中整治。四是及時通報案件。7月19日,市委專門召開領導干部會議,通報案件查處情況,發揮查辦案件的震懾作用和治本功能。
4、關于“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建議”的整改情況。一是完善相關制度。制訂下發《中共瑞昌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通知》,各單位按要求對“兩個責任”的實施意見進行學習,進一步強化領導干部責任意識,明確責任目標。二是開展“清廉為民發展年”活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清廉為民發展年活動,實施“責任量化考核工程”、“基層倡廉保廉”、“作風常態監管”、“執紀辦案提升”、“陽光選人用人”、“清廉品牌建設”六大助廉工程,以活動成效推進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進一步落實。三是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動。為了加強全市黨員干部黨風廉政教育,經市委常委會研究,在全市開展了上一堂廉政黨課、開展一次黨章和黨紀條規集中學習、組織一次警示教育、開展一次“清風送廉”行動、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的“五個一”活動。7月19日市委邀請省紀委宣傳部部長施新華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為主題,為全市36名縣處級領導干部和1031名鄉科級領導干部講授黨課,進一步增強了全市領導干部的責任和紀律意識,并通報了案件查處工作情況,在全市形成強大震懾。四是開展電視問政活動。選擇群眾關注度高的10個單位“一把手”在瑞昌電視臺《關注》欄目,就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干部作風整治情況、群眾反映問題落實等情況,進行公開“電視問政”。五是加強責任督查。市委組織10個督查組對各地各單位學習和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開展督查,并下發督查通報,對學習落實不到位的17家單位點名通報批評。
5、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建議”的整改情況。一是開展領導干部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專項整治工作。聯合市公安局下發了《關于開展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對全市1438名科級及以上干部(含改任非領導職務干部)身份信息及因私出國(境)信息進行了登記造冊,并將有關信息輸入了《出入境審核系統》。二是對部管干部是否存在“吃空餉”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并對3名干部進行了清理整治。三是制訂下發了《關于加強重點崗位干部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瑞昌市治理鄉鎮機關干部“走讀”現象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強了重點崗位干部的監督管理,有效治理了鄉鎮機關干部“走讀”問題。四是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重要情況報告制度。制訂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重要情況報告制度的通知》,對全市所有科級以上干部(含已退出現職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的干部)需要報告的年度報告事項、當月報告事項、即時報告事項進行明確,便于市委、紀檢監察、組織部門及時掌握領導干部的重要情況。五是按照中組部要求,從6月份開始,利用3個月的時間對全市1700多份在職干部檔案的“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內容進行專項審核,嚴防假履歷假檔案,確保干部信息準確。六是對全市股級干部的任職資格條件、職數、選拔任用程序、交流輪崗及日常監督管理作出了進一步明確和規范。
(三)將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的整改項目(共1項)
關于“反映超職數配備干部數量較多,反映單位部門黨政正職雙線配備問題較為突出”的整改情況。一是摸清底數。根據“三定”方案對各單位領導職數應配、已配、超配或空缺等情況進行了全面摸底,并建立檔案。二是完善職數審批制度。各單位職數核定,由各單位向市委組織部、市編辦提出書面報告,由市編辦提出調整方案、編委會集體研究通過,并報市委常委會審批。三是按照規定逐步消化。從2014年12月至今,已消化超配干部38名,其中正科4名,副科28名,科級非領導6名。目前,根據消化計劃,已制定2015年消化方案。下一步,根據中組部和省、市組織部總體部署,充分利用落實《江西省鄉鎮機關科級非領導職務設置管理暫行辦法》《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兩個文件的有利契機,采取重新核定單位職數消化、干部調整交流消化、職務職級并行消化、鄉鎮改非消化、退休消化等措施消化超配職數,確保2017年9月前,按上級組織部門要求將超配職數全部消化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委主動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紀委履行好監督責任,緊緊盯住整改重點,發揚“釘釘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繼續抓好整改工作,推動建章立制,構建長效機制,努力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1、繼續抓好整改工作,切實鞏固整改成果。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對巡視整改工作緊抓不放。對巡視組提供的具體線索,查清查實,決不遺漏。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杜絕再度發生;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項目,緊盯不放,做到邊整邊改、立行立改,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
2、舉一反三,深入推進各領域問題的整改。以這次整改為突破口,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深入查找、及時解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作風建設、廉潔自律、遵守政治紀律、選人用人上存在的問題,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其他突出問題,切實增強全市黨風廉政建設的整體成效。
3、立足長遠,注重從制度上防范和解決問題。在抓好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結合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加快完善瑞昌市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體系,切實遏制腐敗增量。
4、強化督查,嚴明黨的紀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堅持不懈推進“四風”問題整治;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督促檢查,加大違法違紀行為查處力度,真正做到以優良黨風促政風、帶民風,為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