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民墻廣告發布 記者從重慶市第三中級法院得悉,9月1日起,該院轄區涪陵、南川、墊江、豐都、武隆等五個區縣的“民告官”案子,不再由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統轄,而由指定區縣法院跨區域統轄。
本年7月8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批復意見,正式批復同意在重慶三中院轄區施行行政案子會集統轄工作,該院轄區變成重慶首個施行行政案子會集統轄的區域。
依據重慶三中院發布的施行方案,從本年9月1日起,由涪陵區法院跨區域受理南川區、墊江縣、豐都縣轄區行政案子,南川區法院跨區域受理涪陵區、 武隆縣轄區行政案子;非訴行政履行案子統轄暫不變。對本年9月1日前已立案但沒有審結的、當事人已提交申述資料沒有立案的案子,仍按本來規則持續檢查、立 案和審理。
重慶三中院有關負責人表示,該院將進一步完善便民準則,采納拓荒行政訴訟立案“綠色通道”、制造訴訟“便民聯絡卡”、實行異地當事人訴訟資料收 轉、推行電子送達、探究電話預約和網上立案等便民措施,并進一步加大行政案子巡回審判力度,力求行政案子巡回審判不低于30%,盡力減輕群眾訴訟擔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