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圍墻廣告 企業的排污情況如何?是否通過環評或環保驗收?今后,這些信息都將有處可查,而且是企業自行公開并定期更新。昨日,濱海新區環境局明確要求,列入2015年天津市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112家新區企業要自行向社會公開其環境信息,對于公開內容不真實的企業,環保部門將對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并予以公告。
天津市環保局日前公布了《2015年天津市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名錄按6類共277家企業。其中,112家為新區企業,這些企業中的66家屬于國家重點監控企業,46家屬于天津市重點監控企業。根據規定,環境信息公開內容包括基礎信息(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等)、排污信息(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等)、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依據《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各企事業單位應當通過本單位網站、環境信息公開平臺或公開發行的報刊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在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后九十日內公開環境信息,環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發生變更情形的,應當自環境信息生成或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公開。
在采訪中,記者獲悉,各企事業單位如未按要求主動公開環境信息或公開內容不真實、弄虛作假的,由新區環境局或新區各功能區環保部門對其責令公開,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并予以公告。“在建立健全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和公開平臺的同時,新區還要建立環境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對不按規定履行環境信息公開責任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追究。”新區環境監察大隊相關工作人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