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墻體廣告 使用職務便當,為別人獲取利益,成都市糧油工業儲運公司總經理、成都市糧油儲藏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成都糧儲公司)董事長鄭啟元,在一年多時間內納賄981萬,近來,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案宣判,鄭啟元因犯納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鄭啟元于2003年至2014年7月時期,在先后擔任成都市糧油工業儲運公司總經理、成都糧儲公司董事長職 務時期,使用職務便當或職務和位置構成的便當條件,為別人在項目協作、工程承攬等方面供給幫助,收受黃某忠等11人所送財物,合計人民幣981.435萬 元。在納賄清單中,包含價值7.7萬元的三根金條和價值6350元的高爾夫球桿一套。
據了解,2014年8月,成都市紀委在辦理成都市發改委副主任、市糧食局局長舒剛違紀案子的過程中,發現了成都糧儲公司董事長鄭啟元涉嫌納賄的 頭緒。2014年8月4日,鄭啟元承受安排查詢。查詢時期,鄭啟元告知了自個涉嫌納賄的疑問。同年9月24日,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鄭啟元涉嫌納賄的 現實立案偵查。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鄭啟元身為國家工作人員,使用其擔任成都糧儲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當,在糧油收買、融資、糧油交易項目運作等方面為 別人獲取利益,先后收受多人賄賂的款物合計711.435萬元;此外,被告人鄭啟元還使用職權及位置構成的便當條件,為別人在糧油公司財物收買及轉讓上謀 取不正當利益,不合法收受別人給予的謝謝費270萬元,其行動已構成納賄罪。鄭啟元歸案后,能照實供述犯罪現實,活躍退繳有些贓物,量刑時可酌情從輕處分, 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