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墻廣告 倆小偷竊得一蘋果手機后因懼怕被追查刑責,欲將手機還給失主求“私了”,成果反遭失主“敲竹杠”。日前,趙毅、嚴勇和黃文軍等被依法以盜竊罪、敲詐勒索罪判刑。兩邊提起上訴,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經審查,以為證據確鑿、量刑準確,法院采用了檢察機關意見,維持原判。
趙毅和嚴勇常在同一家網吧上彀,是“忘年交”。本年1月16日,兩人在一個網吧玩游戲,發現鄰座一男子睡著了,桌上放著一臺價值不菲的“蘋果”手機。兩人起了“賊心”,承認男子坐位剛好在監視器死角后,便拿過 手機,終究手機由嚴勇以3800元賣給了寶山區一家手機維修點。
下午四點擺布,熟睡男子黃文軍醒來發現手機不見了,就問坐在周圍的趙毅是否看到,趙毅馬上否定。黃文軍遂報警。二十分鐘后,寶山公安局派員過來,此刻的趙毅仍然在周圍玩游戲,以后就大模大樣離開了現場。稍后,趙嚴兩人將3800元分贓。
公安局調取錄像后發現,坐在失主右邊的趙毅有嚴重作案嫌疑,他當場拿了臺上的手機,給了周圍坐位的人。第二天差人前往趙毅家中,趙卻不在家。當天趙毅回家后傳聞差人找過,又驚又怕,將工作對妻子言無不盡。配偶倆找到有些門路的老友小馬,小馬建議“私了”——就是暗里將手機歸還給失主,想辦法叫失主去銷案。
趙毅配偶聯系了嚴勇,嚴勇也覺得甚好。這么,嚴勇前往手機維修點,加價800元將手機換回。然后,趙毅配偶和小馬在網吧找尋失主,總算在兩日后找到失主黃文軍。
黃文軍見到趙毅,現已不記得他是誰。趙毅便謊稱是自個的兄弟“拿”了他的手機,如今來還手機,條件是請求黃文軍去銷案。黃文軍將信將疑,所以趙毅叫嚴勇送來手機。黃文軍也叫老友陳大海以及陸小明過來壯氣勢。
黃文軍拿到手機,看到手機卡現已被扔,就責問嚴勇為啥偷手機,為啥把卡扔了。前來“撐場”的陳大海口氣也強硬,請求給“補償費”和“精神損失費”。兩邊討價還價談妥以17700元“私了”。終究,趙毅當場給黃文軍11500元,嚴勇則寫下6300元借單。
第二天,兩邊一同前往公安局,趙毅等在外面,黃文軍在陸小明陪同下進入銷案。但這類刑事案件怎可答應“私了”?終究在調查中,小偷與失主的這一紙荒誕契約被發現,雙雙被立案偵查。
(涉案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