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墻體廣告價格 2014年,寧夏試點政府采購學前教學效勞,對第一批20所幼兒園采納發放助學券、采購學位、補貼教師工資、供給辦理效勞等方法展開采購效勞作業。10月20日,自治區教學廳、財政廳下發告訴,發布了2015年政府采購學前教學效勞幼兒園名單。
這些年,寧夏學前教學有了長足展開,學前教學效勞網絡逐步完善。但與此同時也呈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新問題:公辦幼兒園因質優價廉而求過于供;一些民辦幼兒園由于本錢要素,收費規范遠高于公辦園,一些家庭經濟困難的孩童無力入園。別的,有少數民辦幼兒園辦理水平和辦園質量有待進步;學前教師隊伍數量不足;農村區域學前三年教學入園率相對較低。政府采購學前教學效勞,即是政府把直接向社會供給的一部分學前教學效勞,按必定方法和程序交由具有條件的社會力氣辦幼兒園,并由政府依據效勞數量和質量向其付出費用。實施政府采購學前教學效勞,能夠有用動員社會力氣,構建多層次、多方法的學前教學效勞供給系統,也是政府為體現學前教學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讓群眾同享變革效果。
據介紹,政府采購學前教學效勞的主體是項目區域教學行政部門。接受政府采購學前教學效勞的主體是在教學行政部門登記并取得辦學許可證的非公辦學前教學組織。接受政府采購效勞的民辦幼兒園應具有獨立承當民事職責才能,具有供給效勞所必需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才能,具有齊備的辦理制度、良好的社會信譽。
關于展開采購效勞的60所幼兒園,將采納發放助學券、采購學位、補貼教師工資或社會保險等方法展開采購效勞作業。關于同一所幼兒園能夠采納一種采購方法,也能夠幾種方法合并運用。采購學前教學效勞以縣為主,按“政府、社會、家庭”合理分擔機制,確定各方承當份額,鼓勵社會力氣投入學前教學。縣級政府承當展開學前教學的首要職責,各地財政要每年組織專項資金,保證政府采購學前教學效勞作業正常展開。
供給效勞的民辦幼兒園如呈現招搖撞騙、冒領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一旦發現3年內不得參加政府采購學前教學效勞并不得享用政府供給的別的資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