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陽墻體廣告 近日,有網友爆料,10月27日下午在
南昌動物園熊貓館內 ,一名男人俄然翻越圍欄跳入館中,與大熊貓扭打在了一同,并被大熊貓摟抱壓倒,隨后幸運逃脫。現在,大熊貓身體無恙,涉事男人過后不知所蹤。
南昌市動物園 向
大眾呼吁,雖然大熊貓以竹子為主食,但攻擊性十分強。游客在動物園內任何翻越欄桿、擅闖籠舍的做法都必須嚴厲制止。(10月30日我國
江西網)
好在是有驚無險,亦是無知者無畏。
若非這只熊貓心境不錯、僅僅想逗逗“不速之客”,估計就不是輕量級的摟抱按壓了,指不定,又是一樁不作不死的動物園慘案。有一點是必定的:萌翻 了的熊貓并不是凱蒂貓。它雖然平常愛吃竹子,但仍然歸于食肉目動物,況且,牙尖爪利、力大如牛。在平時操作養殖進程傍邊,工作人員和熊貓是徹底阻隔操作 的。哪敢像這男游客般如此斗膽,竟零間隔去跟大熊貓“耍功夫”。
有網友戲弄道:幸虧這只熊貓知道,男游客即是想被咬幾下、訛點錢;這熊貓智商爆棚,愣是不下口,看來八達嶺的山君給它的教訓很深入啊……縱觀網 絡上十數萬的跟帖談論,簡直是清一色責備游客失責的聲響。所謂公正在人心,在前一輪“八達嶺野生動物山君傷人事情”中,民意與輿情簡直也是秉持這么的觀 點:不作不死,萬幸活該。
這話當然不是沒道理,身為有做法能力的成年游客,罔顧動物園的安全防護硬件和警示標明,輕率躍入熊貓館任意撩撥熊貓,這做法自身就失德失信。從 道理上說,悖逆了觀賞旅游的規則和秩序,足以躋身旅游局的固執游客黑名單;從法理上說,若其做法傷害到熊貓的健康 ,可能會觸犯《野生動物維護法》等。
大眾對其斥責或聲討,大概也是以上道理使然。
不過,在法治邏輯里,職責和職責是有優先序列的。簡單說,動物園盡到苛刻看守與監護之責,要優先于游客在旅游觀賞時的遵法守規。比方這起“人熊 大戰”事情中:據介紹,熊貓館護欄的高度大概是1.3米左右,護欄到場所的深度是有3米 ,阻隔溝的間隔大概1.5米 ,男游客跳進場館這個時間段,剛好是在養殖員預備熊貓第二天飲食的空檔期。那么疑問來了:如此重點維護動物、且又是風險猛獸,游客能“悄悄一跳”就進去, 防護辦法會否牛欄關貓?至于這個“空檔期”,恐怕即是海恩規律中的“小危險”——遲早會蓄勢成大疑問。
10月20日,我國消費者協會法則部擔任人在談及“八達嶺野生動物山君傷人事情”時表明,在運營做法中,維護消費者安全是運營者的榜首職責;在 職責主體中,運營者是維護消費者安全的榜首職責人,消費者“違規”不等于運營者無責。雖然這個說法則民意多有迷惑,但,法理即是法理,品德心情替代不了規 則理性。比方《侵權職責法》第81條規定,動物園的動物形成別人危害的,動物園應當承當侵權職責,但可以證明盡到辦理職責的,不承當職責。何為盡責?即使 從歐美國家判例來說,縱使游客再固執,動物傷人判園方擔責也是常態罷了。
理解這個邏輯,不過是遵循兩個底線:動物園做好安全防護,是榜首職責、亦是優先職責;而固執游客作為弱勢個體,適度維護仍不悖公正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