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墻體廣告 11月4日,平和支隊交警在南市食品街附近抄獲一輛未噴涂門標但載有游客的大客車,且為躲避處分謊稱身份的該車駕馭人已被刊出駕馭證多年,被查時屬無證駕馭,其將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2000元的處分。
據了解,當日10時15分,交警張鍵、劉超、張玉杰在榮業(yè)大街與慎益大街交口巡查時
天津墻體廣告,攔檢了一輛號牌為京AT××68的大客車。該車載有40余 名北京游客,但卻未依照《旅行法》規(guī)則在車輛明顯方位明示路途旅行客運專用標識,而自稱“孟某”的駕馭人表明未帶著駕馭證和機動車行駛證。交警根據其供給 的身份證號查詢,發(fā)現身份證號的確屬于“孟某”,但駕馭人卻說不出“孟某
天津墻體廣告”的出生日期。經盤問,“孟某”供認實在姓名為曹某,“孟某”是他的兄弟,即該車 實踐營運車主。交警檢查曹某隨身帶著的A1駕馭證,發(fā)現該證有效期至2010年7月,曹某駕馭證因超過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已被交管部門刊出,被查時屬 于無證駕馭,且其所駕北京市某轎車租借
公司的車輛并不具有營運性質。
曹某表明,承包營運這輛車的兄弟孟某因暫時有事
天津墻體廣告,覺得他會開大客車,就由他代為駕馭,沒想到剛到
天津的榜首處景點就被交警逮著了。因曹某不具備 駕車資歷,交警協(xié)助導游聯(lián)系到所屬
公司,派另一輛旅行客車將車上游客接走。據介紹,因無證駕馭,
天津墻體廣告曹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天,罰款2000元的處分。該 車所屬
公司也將承受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