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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蕪11月6日訊(記者 王鵬)6日,大眾網記者從有關部分獲悉,為維護
萊蕪市森林資源和公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
萊蕪市下
山東萊蕪墻體廣告發《對于制止違規戶外用火的布告》(以下簡稱《布告》),每年11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為
萊蕪市森林防火期,防火期內制止違規戶外用火。
《布告》請求,每年11月
山東萊蕪墻體廣告1日至翌年5月31日為
萊蕪市森林防火期。防火期內,除縣級以上公民政府同意的方案用火外,任何單位和自己不得在森林 內和間隔森林邊際500米范圍內施行下列行動,燒荒、燒地堰、燃燒農作物廢棄物料;點燃煙花爆竹、孔明燈、吸煙、野炊、祭祀用火、投進
山東萊蕪墻體廣告空中移動火源;實彈 演練、開山爆炸等工程用火;運用電網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行動;別的易引起森林火災的行動。
《布告》著重,違
山東萊蕪墻體廣告背以上規則的單位和自己,由林業機關依據法律法規規則進行行政處罰;形成丟失的,依法予以補償;構成犯罪的,由公
山東萊蕪墻體廣告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