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民墻廣告發布 2015年12月31日,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對于標準量刑程序的施行定見(試行)》。該《定見》由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會同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
天津市
公安局、
天津市司法局一起擬定,于2016年1月1日起試行。據介紹,這是自2014年全國正式施行量刑標準作業以來,第一份專 門標準量刑程序的省級標準性文件。
據悉,
天津高院作為最高人民法院斷定的量刑標準化試點改革區域,于2014年出臺了《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于常見違法的量刑輔導定見〉施行細 則》,標準了量刑的實體規矩。細則施行后,全市底層法院近90%的刑事案子的量刑得到了有用標準,不一樣區縣、不一樣個案之間的量刑更趨均衡,很大程度上處理 了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同案不一樣判”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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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出臺的《定見》是標準量刑的程序規矩,核心意圖在于提升量刑的公開性、參加性,推動“看得見”“可感觸”的量刑公平的完成,切實進步司法公 信力。《定見》全文共四十二條,從總則、量刑根據的收集、量刑建議、一審、二審、再審中的量刑程序等方面進行了標準,斷定了量刑程序相對獨立、當事人充沛 參加量刑、全方位的量刑公開三大根本原則,為所有量刑活動的展開提供了根本遵從根據。并進一步強化了當事人對量刑程序的參加,辯護律師在量刑程序中的功能 效果,量刑根據的標準性、量刑現實的全面性和準確性,以及裁判文書的量刑說理性,
天津民墻廣告發布進一步完善了多元量刑程序和死刑案子的量刑程序,活躍推動量刑評議的精密 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