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墻體廣告制作付清了購房款,最后卻是一場空;存案在自個名下的房子,別人卻處理了房產證;與合法
公司簽定的合同,法院判定有用但無法履行……這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一系列怪事就發作在
合肥市民沈培永身上。
“真金
白銀”換來“海市蜃樓”
安徽省
滁州市下轄的天長市,被稱為“
安徽的東大門”,屬
南京一小時都市圈內的縣級市。沈培永遇到的“怪事”,就發作在這兒。
依據沈培永描繪,2011年10月,他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采購了
安徽天緣
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天緣
公司”)開發建造的凱悅大廈營業房16套、住宅10套,耗資近500萬元。按照合同約好,2012年4月26日前,天緣
公司應交給房子。
沈培永通知中國青年報記者,其時,他查看了天緣
公司《天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掛號存案證實》,存案日期顯現為2011年10月26日。隨后,沈培永放心腸將房款支交給天緣
公司,并拿到天緣
公司開具的收款收據。
沈培永本以為沒有了后顧之憂,可按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照合同約好時刻交給房子時,天緣
公司卻遲遲不愿交給房子。
“我屢次從
合肥去天長問詢”,沈培永回憶道,“有一次發現,自個買的房子只要4層,可是開發商賣給我501、502,這豈不是‘海市蜃樓’?”
發現疑問后,沈培永當即找到了天緣
公司法定代表人薛衛國處理,隨后,退款的發展也算是順利,沈培永其時覺得,自個躲過了一劫。但天緣
公司延遲房子交給時刻,又讓他心生擔憂。
2013年年頭,沈培永得知薛衛國已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被
公安機關操控,遂向
安徽省
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述天緣
公司,請求天緣
公司繼續履行合同,無條件交給其所購房子的有關產權手續。
“訴訟時,我才知道這些房子被‘一房兩賣’了。”沈培永說,天緣
公司供給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票及闡明,證實了這些房子已出售給了別的購房者。
沈培永只得通過法令途徑維權。經中國青年報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
安徽省
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2月8日作出的(2013)滁民一 初字第00090號判定書供認,沈培永對其與天緣
公司系商品房買賣合同聯系且合同合法有用的主張建立。然而,這份判定書一起顯現,“因天緣
公司已將涉案房 屋另行出賣給別人并已實習交給,且亦將有些房子設定了抵押權”,已無法向沈培永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履行責任,故對沈培永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2014年3月,我正在向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時,政府部門卻將我所采購房子的產權證處理給別人。”沈培永說,“可是據我了解,他們并沒有掛號存案。”
天長市疆土房產局供認“違規”
“房子現已給別人處理了房產證,再訴訟就沒有意義了。”沈培永表明,所以他撤訴了。
“實習進程中,掛號存案的作用就相當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于把這套房子‘鎖死’,避免呈現‘一房兩賣’的狀況。”長時間署理
房地產糾紛案子的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燕薪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解說道。
“我簽了合同,交了房款,在你們疆土房產局備結案,你們憑什么給別的人處理了房產證?”憤慨的沈培永期望得到天長市疆土資源和房產處理局(以下簡稱“疆土房產局”)的合理解說。
沈培永買的房產到底又賣給了誰?
(2013)滁民一初字第00090號判定書顯現:“2007年8月16日,天緣房產
公司與案外人黃某某簽定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以每平方 米單價6900元將涉案4號營業房出售給黃某某……2006年11月9日,天緣房產
公司以工程款抵房款方法將18、19號營業房出售給案外人陳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某……2007年4月17日,天緣房產
公司與案外人張某簽定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以每平方米單價1473元將涉案201室住宅房出售給張某。”
該判定書還顯現,2010年12月30日,天緣房產
公司除13、16、17號三間營業房外,已向上述購房戶開具了涉案房子的不動產發票。之后,天緣房產
公司已將涉案房子悉數交給給上述購房戶,上述購房戶已對涉案房子進行裝修并入住運用至今。
當問及為何沈培永在房子已交給給別人的狀況下能存案,這些購房戶在無存案的狀況下處理房產證是不是合規、是不是歸于“突擊處理”時,天長市疆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土 房產局法制辦主任郭宣彤坦言:“是突擊處理”。他隨后解說道,此舉是由于這些人拿不到房產證而信訪,“2013年下半年,老百姓(同樣是被天緣
公司“一房 兩賣”的老百姓——記者注)上訪,堵大門,后來政府建立小組進行調查,以為應該為老百姓處理(房產證)。”
當問及給沒有存案掛號的購房者處理房產證是不是合法時,郭宣彤供認:“是違規的。”可是,他接著表明,“老百姓才是真實的受害人,為什么真實的受害人放在這兒,咱們要照料放貸者(沈培永)的利益?”
郭宣彤拿出一份《最高人民法院對于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建造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疑問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他以為,現已付款購房的老百姓權力優先。他引 用《批復》中的內容:“一、人民法院在審理
房地產糾紛案子和處理履行案子中,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確定建筑工程的承攬 人的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別的債款。二、消費者交給采購商品房的悉數或許大有些金錢后,承攬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
郭宣彤通知中國青年報記者,“法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進程中有疑問,追究就沒法子了,許多法令疑問在底層沒辦法操作。他以為,對待老百姓利益遭到危害時,政府勇于承當責任。“假設維護他(沈培永)的利益就沒法處理了,你讓老百姓打官司,他們不愿意打官司。”
郭宣彤再次著重:“(政府部門)違規操作是有‘瑕疵’的,不符合法令規定,這是明確的。”一起,“咱們以為處理(房產證)是準確的,如今信訪請求咱們遇到疑問一定要處理,假設悉數拘泥于一切的法令和規章,讓老百姓的利益遭到丟失的話,這個理也說不過去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
假貸仍是購房?兩邊各不相謀
那么,為何天長市疆土房產局沒有將沈培永視作“老百姓”?
沈培永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供給的一份由天長市
房地產開發處理單位出具的《對于“凱悅大廈”有些房子存案通過的狀況闡明》影印件(據沈培永 稱,該影印件系其在
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時對案子卷宗原件進行拍照所得)顯現,“我辦以為天緣
公司與沈培永以假貸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為意圖的簽定房子買賣合同作為擔保,名 為房子買賣,實為民間假貸聯系。”
兩者是不是存在假貸聯系?天長市疆土房產局法制辦主任郭宣彤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供給了一份賬戶交游的表格,顯現薛衛國向沈培永支付了215萬元。
(2013)滁民一初字第00090號判定書顯現,天緣
公司也以為,沈培永的495萬資金為“告貸”。理由是,495萬元“顯著與房價數額不符”。
沈培永在中國青年報記者向其驗證時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表明,薛衛國的確曾向其退款,不過那是“海市蜃樓”的退房款,且只要95萬,并非利息或還款。“其時即是 為了買房,2011年的時分房市還十分好,我實地考察往后,覺得天緣
公司的
房地產十分有出資潛力。”沈培永說,“咱們一共付款500萬,所以采購的
價格比 較便宜”。
中國青年報記者問詢天長市疆土房產局能否證實沈培永與天緣
公司之間是假貸聯系時,郭宣彤讓記者前往“上城景色作業組”找有關人員了解。該工 作組的法令事務組律師朱明通知中國青年報記者,薛衛國其時建立了兩家
房地產公司——
安徽天緣
房地產開發集團有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限
公司和
安徽國茂建造置業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 “國茂
公司”)。而上城景色歸于后者開發的樓盤,如今被天長市政府的上城景色作業組所接收。
朱明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供給了一份沈培永與天緣
公司的賬戶記錄,試圖證實二者存在假貸聯系。他介紹,由于作業組中有
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這份 表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格即是作業組從
公安機關調取的,可是由于薛衛國的案子還沒有結束,
公安局不能對這份表格蓋章證實,且“告貸合同咱們沒有看到”。朱明說。
可是,
安徽省
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滁民一初字第00090號判定書顯現,“不予采用”兩者的假貸聯系。
“假設悉數拘泥于一切的法令和規章,讓老百姓的利益遭到丟失的話,這個理也說不過去”
如今,沈培永只想拯救自個的丟失。
沈培永說:“天長市疆土房產局一向主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張我向國茂
公司的作業組請求破產掛號,拯救丟失。”但他最憂慮的是,即使上城景色作業組接受了自個的請求,也會由于這么做沒有法令依據,難以獲得補償,兩端都失敗。
沈培永的署理律師馮家穩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明:“假設沒有充分依據證實國茂
公司對天緣
公司的債款具有歸還責任,這種主張顯然是不合法的。”
“政府部門搞得沒有辦法,一切的疑問推到咱們這兒。”上城景色作業組法令事務組律師朱明也很無法,他表明,即使兩個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薛 衛國,也不能把兩家
公司的財物混淆起來,“他們(政府部門)也是暫時緩和對立,可以把人推過來,可是法令這一關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咱們必定要把住。”
沈培永以為真金
白銀不該買到“海市蜃樓”,天長市疆土房產局法制辦主任郭宣彤則以為,“假設悉數拘泥于一切的法令和規章,讓老百姓的利益遭到丟失的話,這個理也說不過去”,兩邊看似都有道理。那么,法令專家怎樣看待這個疑問?
“沒有掛號存案就給處理房產證顯然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是違法的。”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燕薪以為,天長市疆土房產局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不管是老百姓仍是沈培永,都是權力人,政府都應該維護。
聞名行政法專家、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也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明,政府不該該由于“老百姓”的利益就違背程序。
“政府即使是違法做好事,也要承當
河南墻體廣告制作法令責任。”姜明安說,假設政府能違法做好事,那么,就也有也許違法做壞事,“依法辦事是老百姓的大利益,不能為了眼前的小利而破壞全局,這是國家依法治國的需求,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需求。”(校正 師紅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