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5點,桐柏路淮河路交叉口東,一輛黑色別克車頭西尾東停在路邊,前右車燈處擦痕明顯,別克車后10余米遠處,停著一輛皮卡,該車左側從尾部到駕駛門多處被剮蹭變形。
別克車仍在發動,司機是一位50歲左右的男子,滿臉紅光,睡眼惺忪,不時地踩油門,車轟轟作響。
交警二大隊三名民警,站在別克車駕駛門邊,車前側停著一輛交警摩托車。民警讓男子把車熄火,但司機拒絕,還伸出手大聲喊著,和車外的行人握手。
隨后,兩名民警從一側進入車內,強行把他的車熄火,把鑰匙拔下。
“我是由東向西行駛的,大約10分鐘前,我停車等信號燈,別克車突然從后邊開過來,直接撞到我的車左側,剮蹭后,繼續向前走,根本沒有停的意思。”皮卡車的司機閆先生說,他立即下車,大聲喊著讓肇事車停車,并跑了上去。
閆先生說,他讓別克司機下來賠償:“那人一聽,立即罵我要訛他,用手卡住我脖子,說他是公安局的警察。他當時從口袋里拿出一個證,自稱省公安廳的證。”
昨日凌晨,別克車司機抽血化驗結果出來,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63毫克”,已經超過醉酒駕駛標準“80毫克”的三倍以上,目前這名姓柳的司機因醉酒駕駛肇事被刑事拘留。
交警二大隊辦公室副主任李冰介紹,經調查,這名姓柳的男子,根本不是什么警官,他出示的警察證件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