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墻體廣告策劃 3月19日,記者從
都勻市人民法院得悉,該院日前審判一起不合法栽培毒品原植物罪。
據介紹,年屆花甲的潘某,明知栽培罌粟要遭到法令的制裁,卻做了發財美夢。2014年7月,潘某在平塘縣向別人采購罌粟種子
貴州墻體廣告策劃,同年11月,將罌粟種子與油菜種子混合在一起栽培在自家菜地中。2015年4月9日,
公安機關在潘某的菜地抄獲罌粟原植物1300株并強行鏟除。經鑒定,其所栽培的罌粟原植物果實檢出嗎啡與可待因。
法院審理以為,潘某
貴州墻體廣告策劃違背國家對毒品原植物栽培的控制,不合法栽培罌粟原植物1300株,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不合法栽培毒品原植物園罪,依法應予處分。鑒于潘某歸案后照實供述罪過,在庭審中自愿認罪,依法予以從輕處分,故判處潘某有期徒刑
貴州墻體廣告策劃6個月,緩刑1年,并處分金人民幣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