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門峽墻體廣告 近日,
山東“問題疫苗”事件引發(fā)廣泛關注。在
山東省食品
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公布的“黑名單”中,有一位名為張俊書的疫苗倒賣者接受了搜狐新聞專訪并表達了悔過之意。(3月24日 人民網(wǎng))
新聞中詳細報道了張俊書是如何由一個疫苗隱患舉報者淪為疫苗倒賣者,盡管他當時是多么的迫于生計,如何的迫不得已,但筆者認為,只要干了違法犯罪的事情,就必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譴責,是不值得我們?nèi)ド钔谒谋尘皝聿┤⊥榈摹?br />
山東“問題疫苗”事件一直在微博話題榜上居高不下,微信朋友圈也是接連被刷屏。
河南三門峽墻體廣告尤其是一篇名為《疫苗之殤》的文章,相信大家的朋友圈里都曾出現(xiàn)過它。而實際上這是一篇2013年財新記者郭現(xiàn)中采寫的新聞舊稿,主要是寫疫苗在生產(chǎn)和流通過程中的質量問題及正常疫苗的不良反應問題,與此次出現(xiàn)的
山東疫苗事件并無明確關聯(lián)。只不過有一些媒體、自媒體別有用心,將兩者強行建立因果關系,將“失效疫苗”與“會產(chǎn)生嚴重后果”畫上了等號,讓公眾集體產(chǎn)生了恐慌。
在網(wǎng)絡十分發(fā)達的今天,一傳十,十傳百,很快就會刷爆朋友圈。而實際上,出現(xiàn)這一事件的時候,我們首先應該進行的是事實判斷:其一,出現(xiàn)問題的是二類疫苗,不是一類疫苗,而眾所周知,一類疫苗是國家強制免費打的,由國家管控,無利可圖,值得信賴;其二,是非法疫苗,不是有毒疫苗;其三,問題出在疫苗沒有冷鏈保藏,造成疫苗可能失效。
因而在每一個人都是一個自媒體的時代,筆者希望在今后突發(fā)類似的公眾事件時,每一個人都能多冷靜地思考一下,不要被輿論牽著鼻子走,盲目地轉發(fā)朋友圈。媒體也應該擔負起一個新聞人的責任,在正確的方向上引導
大眾。
河南三門峽墻體廣告“殤”是指幼年夭折或為國戰(zhàn)死者,用在疫苗事件上十分不妥,因此再也不要說什么“疫苗之殤”了。讓我們耐心等待國家的徹查,天網(wǎng)恢恢,相信這些違法者都會受到應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