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巴彥淖爾
墻體廣告 3月27日14時左右,青城的哥劉利軍駕駛出租車正在成吉思汗大街與昭烏達路十字路口由北向南的路口等信號燈。突然,一對年輕夫婦抱著孩子拉開車,門就坐了上來,希望劉師傅快點把他們送到解放軍第253
醫院。劉師傅扭頭看到,孩子大概四五歲,已經昏迷,并且還伴有抽搐、吐血的癥狀。時間就是生命,劉師傅立刻從,車流中鉆了出來,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先后闖過正在等待通行信號的路口、昭烏達路與塞北路十字路口,以及工大西門3個紅燈,約7分鐘就把孩子送到了醫,院進行搶救。孩子的父親付車錢時,劉師傅婉拒了:“別付錢了,快救孩子!”
事后,劉師傅擔心,自己連闖了3個紅燈,一定被抓拍了,但是這是為了救人,交管部門能否考慮特殊情況,免于處罰呢?隨后,劉師傅就此咨詢了122交通事故處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劉,師傅能夠證明當時情況危急,確實是為了救人,則可以到交管部門法制科出示相關證據,進行復議。對此,
醫院也為劉師傅開具了相關證明,劉師傅將于次日到交管部門申請免罰。
在
內蒙古蒙晟睿律師事務所的白喜文律師看來,法律無外乎人情,它是用來保障人民利益的。在法律面前,的哥接受罰款是應該的,但是不接受罰款也情有可原。劉師傅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為了節約時間而闖紅燈,冒著被罰款的危險救人是社會正能量的一種體現,在各種證據充分的條件下,建議交管部門對司機免于處罰。這種免于處罰的做法在國內是有先例的。(記者楊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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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
南京一位的哥拉乘了一位大出血的女病人,因病人情況緊急,司機急著送病人去
醫院,駕駛出租車闖了信號燈,被電子警察拍到。事后,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出租車司機來窗口陳述了當時的情況,并出示了相關的證明材料,申請撤銷該起違法行為。針對這一特殊情況,接待民警調查復核,最終確定當事人反映屬實,按程序復核對該起行為予以撤銷。
南京交管部門稱,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9類情形可以申請申訴,其中一類情形為“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