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據顯現,到2015年末,全省有機動車853萬輛,其間轎車418萬輛(小轎車280萬輛)、
摩托車435萬輛。而與之構成鮮明對比的是, 全省公共泊車泊位僅44萬個擺布(含路內泊位),其間
福州基地城區10.5萬個、
廈門市13.5萬個、
泉州基地城區7.8萬個。轎車數與公共泊車泊位數之 比為10∶1,與5∶1的合理目標距離較大,而基地城區、老城區的泊車泊位缺口更大。
究其原因,一是各地普遍在前期城市計劃時,對泊車場和小區泊車位的裝備規范偏低,難以滿意轎車保有量快速增長的要求;二是在泊車場計劃上,未能 聯系城市開展的實踐,公共泊車場計劃點少,還有原計劃的泊車場用地被移用、占用;三是泊車結構不合理,路內暫時泊車位偏多,公共泊車位明顯偏少,亂泊車現 象杰出,加重了城區交通擁堵。
為打破城市開展的這一短板,省政府1月出臺《對于加速城市公共泊車設備建造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20年,再建造10萬個公共泊車位,并從規 劃、運營、收費、用地財稅、產權、歸納管理等7個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其間,本年全省城市建成區新增路外公共泊車泊位2.2萬個,將公共泊車設備建造作為 2016年“立項掛牌處理”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