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安順墻體廣告 據了解,本次網絡訪談活動從不一樣視點、不一樣層面回想英豪豪舉,重溫
公安英烈用生命詮釋“公民
公安為公民”的動聽篇章;暢談懷念之情,敘述
公安英烈 家屬戰友承繼遺志、發奮圖強的感人故事,進一步凝集警心、鼓勵斗志,在全社會傳遞正能量,傳承英烈精力。充分展示
公安英烈不懼獻身、忠實履職的感人業績和 崇高品質。
在專訪中,汪琳坤敘述他身邊的英烈故事。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正在輪休的徐發春接到
大眾求助電話后,在駕車將病危
大眾送往
醫院救治的途中遭遇事故。2月23日11時40分,徐發春因傷情嚴重救治無效,生命永久定格在了29歲。
徐發春走了,但音容笑貌還鮮活地印刻在戰友腦海中。 “他是我派出所作業領路的師傅,也是我最信任的徐哥。”回想起當初與徐發春共處的點點滴滴,汪琳坤流露出深深的懷念。 “徐哥是偵破案子的行家里手,我剛到派出所時,他就告訴我‘做一名差人就要一定要辦案,再不今后妄自穿這一身衣服’當時我對這一番話還未能徹底理解,如今 總算理解徐哥說的這一番話意義。“汪琳坤說道,是他教會我怎么處理案子、怎么效勞
大眾;更是他,讓我理解一個道理——從頭頂國徽的那天起,就注定一輩子當 差人,那怕流血獻身,也要無怨無悔。
”長大后,我就成了你”,回想起爸爸汪平常,汪琳坤浮想聯翩。 汪琳坤的爸爸汪平原是
安順市
公安局的一名緝毒差人。1997年7月22日,汪平在抓捕毒犯時不幸頭部受重傷,經搶救無效于1997年9月12日獻身,后被省公民政府追以為革命烈士。
汪琳坤對爸爸的記憶也就定格在1997年的那一夜。“那年,我快到7歲,那天,是我上小學一年級的第一天”汪琳坤陷入了對往事的回想中,“那時的我,背著 奶奶給我買的新書包在校園門口徜徉,其他同學都走光了,還沒有人接我放學,印象中記住,一輛老款桑塔納警車把我帶到爸爸住的
醫院。
醫院門口停滿了警車,醫 院走廊站滿了差人。當時我心里很沉重,雙腳直接快沒力走路。實際告訴我,爸爸必定出事了。我走在爸爸的病床前,嗓子顫抖叫不出‘爸爸’二字。媽媽在旁邊哭 泣,周圍都站滿了親屬和爸爸的搭檔。凝重的心境按捺不住悲情的環境,幼小的我便單獨跑去廁所,但我并沒有哭……”
爸爸勇敢獻身的業績,永久鐫刻在汪琳坤心中。2014年,他經過盡力,總算穿上了朝思暮想的警服,“這身警服對我來說有一份特殊的豪情,由于我 的爸爸從前穿戴他身經百戰,依法打擊了很多毒估客,最后用鮮血染紅了它。“汪琳坤表示,我如今要接過爸爸的槍,穿戴這身警服義無反顧的持續干著
公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