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安順墻體廣告 偽造行駛證辦理ETC,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數萬元,車主王某最近被成華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并處分金1萬元。據稱,該案也是我省首例以詐騙罪定罪的ETC逃費案件。
2014年1月,王某購置了一輛福田牌小型普通客車。本來該車核載人數為9人,王某卻經過不法渠道給該車偽造了核載人數為7人的假行駛證。 2015年3月26日,王某應用偽造的假行駛證,在銀行辦理了載客人數為7人的ETC自助繳費卡,并以此在
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上行駛并偷逃通行費。經 查,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王某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共計錢42008元。
川高稽查監控中心查獲該逃費行為后,疾速向
成都市
公安局成華辨別局報案,并于2015年8月27日勝利將涉案司機擋獲,王某對本人偷逃通行費的行為招認不諱,并于2015年9月9日補繳通行費42008元。
隨后,成華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該車車主提起公訴。
成華區法院經開庭審理最終認定,王某經過偽造行駛證和以偽造行駛證辦理的ETC自助繳費卡,坦白了案涉車輛為9座的真相,使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陷 入案涉車輛為7座的錯誤認識,并以此規范收取通行費,王某經過少交通行費到達騙取財物的目的,數額較大,共偷逃過路費42008元,其詐騙罪成立。成華區 法院最終判決王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并處分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