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墻體廣告施工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
鄉村資金互助社是各地在
鄉村地域的金融創新,它經過農民自愿入社的方式,在社員中展開存貸款業務,處理農民貸款難的問題。但是,在
江蘇徐州,這樣的好事卻成了一些農民意中的陰影。當地賈汪
鄉村資金互助協作社忽然倒閉,兩百多戶村民的一千多萬資金一下子全打了水漂。
位于
徐州賈汪區新夏路的這家互助社,掛牌稱號叫賈汪
鄉村資金互助協作社,比普通互助社多了“協作”兩個字,但運轉的方式根本相同。只是,這家互助社門頭曾經不見蹤跡,只要互助社的社員還在四處反映狀況。
村民顧先生全家老少都拿錢入了社。
顧先生:“我存了50多萬,不是我一個人的,我一家人包括我孩子的,還有我父親的。他聽說這個,如今曾經睡在床上了。”
記者理解到,賈汪
鄉村資金互助協作社有社員200戶以上,觸及資金超越了1000萬元。目前,這些村民的最大訴求是,希望賈汪區政府兜底,返還他們的資金。
疑問由此產生,
鄉村資金互助社是自愿入社,那村民為什么向當地政府索要資金呢?這里面有很多緣由。
顧先生說,首要的緣由就是這個互助社在成立的時分,是由當地政府牽頭的。“區委、政府都來人講話,晚上放電影,當時我們還沒敢存。后來經理說,你不置信當的話,那你跟著我到區政府去看吧,開著車就把我們拉到了賈汪區民政局。王科長拿了幾個審的和批的文件,說這是賈汪區辦的,大膽放心存,和銀行一樣。”
“
鄉村資金互助社”,聽上去應該是屬于銀行業金融機構,怎樣會和民政局扯上關系?為了考證村民的說法,記者向賈汪區民政局求證。
賈汪區民政局副局長刑鋒:“民政局是以社會團體注銷的。”
記者:“金融機構為什么要按社會團體注銷呢?”
賈汪區民政局副局長刑鋒:“民政局是依照文件執行的。”
記者:“您說的這個文件是什么文件呢?”
賈汪區民政局副局長刑鋒:“有個特地成立
鄉村互助社的條件,我去年剛調過來,我剛分管這一塊。”
“跑路”的資金互助社由誰監管?
早在2007年,銀監會印發了《
鄉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則》,但這一規則強調,只適用于中西部、東北和海南,以及其他省區市的貧窮縣。在采訪中,
江蘇省銀監局也向記者核實,銀監會印發的《
鄉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則》,其適用范圍并不包含
徐州市賈汪區,所以,
江蘇省一切的
鄉村資金互助社既不是他們審批成立的,也不歸他們監管。那么,到底該誰來管呢?
村民通知記者,賈汪
鄉村資金互助協作社是由鎮政府審核,區委農工辦批準的。而村民提供的入股單上,也確實蓋著一個賈汪區委
鄉村工作辦公室的章。
一個金融機構的入股單,為什么會由區委的相關機構蓋章,是不是就意味著這個機構由區委農工辦擔任監管?記者發現,在公開報道中,當地農工部門的確承諾過:“為促進資金互助社安康、有序、可持續開展,賈汪區委農工辦采取多種方式,增強監管。包括日常監管一月一調度,一季一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并嚴厲資產負債表、存款對賬單等資料報送工作。”也就是說,不論能否適宜,賈汪區委農工辦要監管互助社的財務資金平安。
既然如此,關于
鄉村資金互助社的倒閉,賈汪區委農工辦該不該承當監管不力的義務呢?賈汪區委農工辦一名姓王的副主任是這樣回應的:
記者:“政府在里面起什么作用?”
王副主任:“我們只是業務指導一下。”
記者:“普通做什么樣的業務指導?”
王副主任:“報報表,看看它們的運轉狀況。”
記者:“假如業務指導中發現問題呢?他的資金運用狀況你們核對過嗎?”
王副主任:“他這個是自主運營自傲盈虧對吧。”
說好的嚴厲監管,為什么又變成了“只是業務指導一下”?互助社終究是怎樣倒閉的?倒閉之后,該誰承當監管義務?誰來賠償農民的損失?關于這些問題,賈汪區委農工辦都沒有回應。賈汪區政府官網最新發布的狀況闡明中寫道:賈汪區委區政府屢次約談協作社借款人,組織召開借款人與股民見面會,達成還款方案并催促施行。截至目前,曾經兌付130多萬。
但村民們通知記者的真實狀況是這樣的:
顧先生:“原來他們給了一個還款方案,說去年還17%,2016年還40%,2017年還42%,如今連2015年的那17%都還沒給。”
記者理解到,
江蘇徐州賈汪區的這個案例絕非個案,由中央鎮政府審核,區委農工辦批準、民政局注冊而成立的
鄉村資金互助社,在
徐州市,
江蘇省乃至全國不少中央都很普遍。隨著問題越出越多,目前一些中央曾經暫停由民政部門注冊
鄉村資金互助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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