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凱里墻體廣告 5月10日,
凱里市
公安局發布關于對市府東路等路段制止
摩托車和電動車通行的通告。
記者得悉,通告請求,2016年6月1日起,除
公安、城市管理等執法部門公務
摩托車外,制止三輪
摩托車(包括電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二輪
摩托車(包括普通二輪
摩托車、電動二輪車)在市府東路、市府西路、博南路通行。
此外,2012年7月15日時,
凱里市就已制止
摩托車和電動車通行的韶山南路、韶山北路(全段)、北京東路(含延伸段)、北京西路(全段)、營盤東路 (小十字至原師專路口)、州府路(全段)、
寧波路(262三岔口至萬博騰龍橋)、友莊路(全段)等路段仍然制止
摩托車和電動車通行。
據悉,
摩托車(含電動車)駕駛人違背制止通行規則的,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駕駛人依法予以處分;對障礙國度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分法》的規則處置;構成立功的,依法追查刑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