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墻體廣告近日,
石家莊市教育局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緊急通知》,對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在石市招生停止了標準,特別提示廣闊初三考生及家長留意以下十點:
提示1
未填報
石家莊市中考意愿而又未被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中考生,石市任何普通高中學校和外地市公辦普通高中不予錄取,一概不得樹立普通高中學籍。
提示2
參與石市中考并被石市意愿學校錄取的考生,應在收到錄取通知書后5日內(以錄取通知書日期為準)持錄取通知書到石市高中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相關手續(xù),在規(guī)則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紙質闡明緣由的視為放棄就讀時機,由意愿學校匯總名單報市教育局并上報省教育廳,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學校(含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不得錄取,一概不得樹立普通高中學籍。
提示3
任何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到石市招生,都不得以入學保證金、押金等方式向學生收取與錄取有關的費用,或提早簽署協(xié)議錄取學生,一經發(fā)現并核實,不予辦理這些初中學籍轉移。
提示4
中考分數低于石市規(guī)則的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或沒有中考成果的考生不得報考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否則一概不得樹立普通高中學籍。
提示5
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方案依照省教育廳門戶網站發(fā)布的分市招生方案數執(zhí)行,學校不能隨意增加招生方案,不得超方案招生,校際間不得調劑運用招生方案。凡學校打破招生方案錄取的學生,將無法停止學籍注冊。24所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在石市招生方案分別是:秦皇島市私立渤海中學10人、南宮市第一中學40人、臨城實驗中學220人、定州市第一中學60人、定州市建元中學50人、
河北邯鄲外國語學校5人、
邯鄲市冀南中學10人、
河北峰峰實驗學校5人、
保定一中實驗學校4人、安國興華中學60人、辛集市信德中學70人、
衡水第一中學205人、
衡水志臻中學5人、
衡水英才學校25人、
衡水桃城中學185人、
衡水市匯龍中學10人、
衡水陽光中學40人、冀州市第一中學60人、冀州市信都學校17人、棗強縣董子學校80人、武邑宏達學校25人、安平縣啟蒙學校45人、安平縣同華學校35人、故城縣成龍學校20人。
提示6
除在石市備案的24所外地市民辦高中學校外,
石家莊市以外的
河北省境內的任何一所公辦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不具有在
石家莊市招收中考生的資歷。24所高中為分別為秦皇島市私立渤海中學、南宮市第一中學、臨城實驗中學、定州市第一中學、定州市建元中學、
河北邯鄲外國語學校、
邯鄲市冀南中學、
河北峰峰實驗學校、
保定一中實驗學校、安國興華中學、辛集市信德中學、
衡水第一中學、
衡水志臻中學、
衡水英才學校、
衡水桃城中學、
衡水市匯龍中學、
衡水陽光中學、冀州市第一中學、冀州市信都學校、棗強縣董子學校、武邑宏達學校、安平縣啟蒙學校、安平縣同華學校、故城縣成龍學校。
提示7
我省6所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與2015年相比減少招生方案470人,其中
衡水第一中學由2015年570人減少到205人、
衡水志臻中學由2015年90人減少到5人、冀州市第一中學由2015年的200人減少到60人、冀州市信都學校由2015年61人減少到17人、武邑宏達學校由2015年的50人減少到25人、辛集市信德中學由2015年的150人減少到70人。
提示8
外地市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于2016年9月1日前將契合省廳文件請求的錄取名單報
石家莊市教育局審核,依照相關政策審核經過的學生予以學籍放檔,違規(guī)招生的不予學籍放檔。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2016年9月1日以后報給
石家莊市教育局的錄取名單不予學籍放檔。
提示9
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中考生經石市教育局核準其報備的招生人數和最低普通高中控制分數線后,由錄取學校統(tǒng)一發(fā)放制式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須加蓋學校公章和校長印章或簽字,否則錄取無效。未經
石家莊市教育局核準的學生將無法完成學籍注冊時電子檔案轉移。
提示10
對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違規(guī)招收的學生,不予樹立學籍,并由違規(guī)招生學校及時予以清退。由于學生自己或其監(jiān)護人成心坦白真實信息所產生的不良結果,由學生自己或其監(jiān)護人承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