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凱里墻體廣告 交通平安與每個人息息相關,交通平安,來自于文化有序的交通環境,文化出行其實并不是難事,只需每個交通參與 者,崇尚文化交通,恪守交通法規,做到文化行車、文化行路,每一個人都做文化交通的理論者、傳播者和推進者,讓文化出行成為生活中的一種習氣,交通平安就 會離我們越來越近。
每一天在生活中,我們大家都會經過斑馬線,在斑馬線上的時分你會產生這樣的疑問?當我行走在斑馬線上的時分我能否應該避讓車輛呢?當我在行車的時分能否該避讓行人呢?帶著這個疑問,記者先隨機采訪幾位市民朋友。
市民楊先生:我以為就是車讓人,在斑馬線上,我希望行人走快一點,由于我們停留時間太長的話,會形成車輛道路的擁堵,然后大家都不便當,所以略微快一點點。
市民高女士:我覺得準繩上肯定是人讓車吧,但是有時分遇到一些大車他們的慣性可能比擬大,所以我覺得我們行人應該有規避車輛的認識,你經過斑馬線但是你盡量的快速經過,有的車他可能想剎但是剎不住了,這樣受傷的還是行人。
經過記者對市民朋友的采訪,有的人選擇車讓人,有的人選擇人讓車,但是大家提出了一個疑問,假如行人闖紅燈,不恪守交通規則形成事故的話,能否應該承當義務呢?
帶著市民朋友的疑問,記者行將前往
凱里市
公安局交警大隊,一同來聽一聽交警的聲音。
凱里市交警大隊事故偵查科副大隊長田勇:這 是肯定的,只能講,我們在處置相似事故我們要從各方面取證。第一是我們的天網工程,也就是大家俗稱的監控。第二我們還要調取駕駛員同樣有目睹證人。這個事 故很有復雜性,取證的義務也不一定是定性為就是一個事責或者一個同責。假設一個正常的車輛在綠燈放行的時分,行人是沒有看交往車輛忽然橫穿,招致駕駛員的 正常避讓措施,曾經來不及發作事故,義務還會大一點。但是法律有規則,假如你明曉得斑馬線有行人通行,及時他闖紅燈了你發現了也應當減速慢行或者停車讓 行。這個是詳細事故詳細剖析,但是假如行人真的是闖紅燈一旦發作事故肯定是要承當事故義務的,至于大小由我們調查取證來定。
文化行車禮讓斑 馬線,不只可以反映出一個城市的文化水平,更能折射出每一個交通參與者的文化素質。在斑馬線前終究是人讓車還是車讓人,這個問題在您的心中有答案了嗎?其 實最好的答案就是在斑馬線前車與人相互禮讓,那么城市的交通將會變得愈加通暢,行人過馬路也會變得愈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