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黃山
墻體廣告 公司董事長挪用資金304萬余元,用于其個人獨資企業運營運用,后因資金難以為繼,無法及時出借,情知無法坦白,只好自首。近日,由祁門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平,涉嫌挪用資金一案,在祁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據理解,現年60 歲的張平系
安徽鳳陽人。2008年8月,張平在祁門縣注冊成立企業類型為一人有限
公司的“黃山藥谷”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其為法定代表人。為了做大做強,更 好天時用社會資金,原為一人有限
公司的該企業,于2011年3月2日停止了增資擴股,由原來的注冊資本2000萬元增資到3077萬元,股東由原來張平一 人變卦為張平持股65%和
浙江正茂創業投資有限
公司持股35%兩個股東。爾后,該企業又屢次增資擴股,至2012年12月,
公司注冊資本為3668.72 萬元,共有張平持股3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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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29.35%,中健之康供給鏈效勞有限
公司持股20.97%,
上海仰岳投資合伙企業持股 13.86%,此刻該企業已有四個股東。
不過,增資擴股期間,張平也沒有閑著,而是想方設法吸收資金,先后在祁門縣祁山鎮華裔村等地成立了2 家個人獨資企業,即祁門縣金銀花技術開發中心和祁門縣閶盛樹木盆景園等。自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張平在擔任祁門“黃山藥谷”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期間,其個人獨資企業屢屢遇到出借銀行貸款、民間借款及支付工人工資等難題時,他便挪用“黃山藥谷”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的資金,以便拆 東墻補西墻。后來,經
安徽南方會計師事務一切限
公司審計,被告人張平挪用“黃山藥谷”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資金的數額達3043195.35元,至今未還。案 發后,被告人張平自知出借銀行貸款等壓力很大,很難一時再拆借到資金,便主動到祁門縣
公安局投案,照實供述了本人的立功事實。
公訴機關以為,被告人張平在擔任
安徽省祁門“黃山藥谷”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期間,應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
公司資金歸其個人獨資企 業運營運用,數額較大不退還,應當以挪用資金罪追查其刑事義務。鑒于其有自首、當庭自愿認罪等情節,可從輕處分。該案合議后,法院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