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墻體廣告 近來,
莆田市民薛先生撥打東南網
莆田新聞熱線:反映,稱其家里兩處房產被撤除已近十年時刻,但一直未得到安頓,致使全家人無家可歸,垂暮的爸爸媽媽只能獨自住在偏遠的山上。對此,荔城區拱辰大街辦有關負責人表明,薛金協戶回絕收取有關抵償款也回絕安頓,才致使該戶安頓疑問至今未得到處理。
反映:
拆遷未安頓,六旬老配偶煢居山里10年
近來,東南網記者在坐落城廂區鐘潭半山的一處簡陋的房子里,見到了薛先生年逾六旬的爸爸媽媽薛金協和林金妹。當時,林金妹正在石頭壘起來的簡便灶前增加柴禾燒水,這也是他們往常做飯用的柴火灶。患病的薛金協正躺在床上歇息。老倆口寓居的房子藏在半山腰中,路過東圳途徑后,還要走十多分鐘的狹隘山路。房子一間為木板簡略搭蓋,一間為昏暗的磚瓦房。
“房子沒有通電,往常他們就點蠟燭照明。”薛金協說,因山路不好走,他們老倆口往常也少下山。不過,由于住在山上的時刻久了,他們和山下的鄉民熟絡起來,山下的鄉民也會常常幫他們帶點食物上山。林金妹說,這房子是她娘家人的,老倆口住在這兒已有差不多十年時刻。
已然有后代,薛金協配偶為何要挑選住在山上?林金妹稱,他們家原先寓居在荔城區拱辰大街辦轄區內,約十年前,護城河四期(豐美健城一帶)和五期(辰門兜小區一帶)舊城改造,家里的兩處房產均被拆掉。現在,近10年過去了,他們一家人卻一直未得到安頓,就連家中的獨子配偶也是投親寓居日子。
老人稱,由于拆遷面積和抵償安頓方面存在爭議,致使她家一直未得到安頓,盼有關部門可以趕快給他們執行安頓的疑問。
老人寓居的環境
回答:
系拆遷戶回絕收取有關抵償款也回絕安頓
對于此事,
莆田市荔城區拱辰大街辦事處有關負責人介紹,薛金協戶當年坐落荔城區拱辰社區居委會辰門兜485號的房子被列入荔城區護城河五期舊城改造項目拆遷范圍內,共有舊房面積約130多平方米,違章搭蓋360多平方米。“當時薛金協戶請求將違章建筑有些認定為合法建筑面積予以抵償安頓,并提出對其坐落護城河四期已收取抵償款的宅基地在護城河五期重新安頓,以及與該項目無關的請求,不然回絕簽約。”該負責人說。
據了解,2009年,
莆田市建設局以莆建房拆裁字(2009)第003號《
莆田市建設局房子拆遷膠葛判決書》就此事作出判決:申請人(
莆田市土地儲備基地)應對被申請人(薛金協)座落在荔城區拱辰社區居委會辰門兜485號的房子,實行房子產權互換或錢銀抵償。被申請人應挑選其間一種方法,作為拆遷房子的抵償安頓方法。
被申請人挑選錢銀抵償方法的,申請人應支交給被申請人被拆遷房子抵償款人民幣318665元,搬家補助費人民幣425.61元。
被申請人挑選房子產權互換抵償方法的,所互換的安頓房坐落荔城區拱辰社區居委會辰門兜7號樓212房,建筑面積暫定為156.33平方米,實踐面積以產權掛號機關核定為準。被申請人被拆遷房子的抵償款為人民幣318665元,安頓房總價款為人民幣482122元(安頓房實踐價款以產權掛號面積核算的金額為準,多還少補),被拆遷房子抵償款與安頓房價款對抵后,被申請人應在安頓房交付使用前,支交給申請人安頓房差價人民幣163457元。被申請人挑選房子產權互換抵償方法的,由被申請人自行過渡,暫時過渡期限暫定為36個月,申請人應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五日內,支交給被申請人搬家補助費人民幣851.22元,暫時安頓補助費人民幣20429.28元(每月4元/平方米,暫計36個月,實踐金額按實結算,多還少補)。
拱辰大街辦事處王副主任表明,護城河五期項目是在批閱手續完善的基礎上進行的舊城改造項目,因薛金協戶回絕收取有關抵償款也回絕安頓,才致使其安頓疑問至今未得到處理。王副主任表明,期望薛金協戶有疑問及時與社區或大街辦交流,大街辦也期望可以趕快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