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州墻體廣告 10月20號下午4點鐘,省高警
監利大隊接到報警,在隨岳高速公路隨岳向327公里鄰近,發作兩車追尾,而兩輛車的司機都覺得很冤枉,這是怎么回事呢?
民警到達現場時,發現一輛奧迪小車停在快車道內,另一輛哈弗小車停在奧迪車后方。通過問詢,奧迪車主翁某說自個是在正常行進過程中,被后車追尾,歸于受害方,很委屈。哈弗車主則無法表明,是奧迪車俄然接連變道,也沒有開轉向燈,讓自個反響不及,致使追尾。
兩邊各不相謀,民警當即調看哈弗車上行車記錄儀。畫面顯現,事端發作前,哈弗車一直在慢車道內行進,前方奧迪車在未打轉向燈的情況下變道,致使哈弗車來不及剎車撞上其左側尾部,形成這次交通事端。隨后,民警依法斷定奧迪車主翁某承當這次事端的悉數職責。民警提示,高速行車,切不可隨意變道,這么很容易引發交通事端。
同樣是在高速公路上,10月21號,高警江南大隊民警在江南高速石首南法律站設卡盤查,在對一輛黑色豐田小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行進證上打印的字體有點不對,并發現該車未粘貼穩妥象征和車輛年檢象征。
在民警準備對其證件上網核查時,副駕的乘客眼看無法過關,急忙率直他們現在掛的車牌不是原車上的車牌、行進證也是假的,即是為了逃避電子警察的監管。隨后民警在該車尾箱搜出了真車牌和行進證。現在民警已將車輛依法扣留,并告訴駕駛員和車主到大隊承受進一步查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