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州墻體廣告 2012年9月,沙市區鳴鳳園小區的長青物業向其時的200多戶業主收取了每戶400元的公共部位損壞修正費用合計十多萬,而且許諾業主,假如在裝飾時期,沒有形成公共部位損壞的,將交還這筆費用。但是一晃4年了,物業卻不認賬了。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如今長青物業不只不交還這400元,反倒還說業主們欠物業錢了。記者注意到,在小區門口的公示欄上,粘貼有長青物業對鳴鳳園小區樓道康復使用狀況的費用明細及部分業主所欠物業費的金額,但是張女士說,這些數據徹底不符合實際,這又是怎么回事呢?
樓道修理從前期預備到修理結束,并未跟業主們交流,施工完后,長青物業就一紙公示,粘貼出所花總費用76750元。業主們都感到難以想象。張女士問業委會有關人員,有關人員也沒有給出清晰回答。
為了找業主委員會的人了解狀況,記者撥通了業主委員會楊先生的電話,楊先生隨后也來到了鳴鳳園小區。楊先生解說,這200多戶業主所交的10多萬元還在長青物業手中。而為啥長青物業不愿把錢交還給業主們呢?
本來是因為有一部分業主沒有交物業費,因而長青物業拿這筆樓道修理費抵了業主們沒交齊的物業費。業主們以為抵賬這個說法很不合理,所以決議和記者一起來到
荊州市房管局,想找權威人士問問,這種抵賬的做法是不是合理?
抵賬的做法合不合理,吳科長沒有正面回答。業主對于房管局方面給出的解說不太滿足,業主們仍然堅持這400元即是應當交還給他們的。為了求證這筆費用究竟該不該退,咱們來到了沙市區發改局,需要協助。
依據《
荊州市沙市區發展和變革局的文件——對于沙市區物業效勞收費有關疑問的告訴》。假如不能證實小區業主給公共不為形成危害的,應當如數歸還給業主們。咱們也期望這筆拖了四年的費用,可以提前歸還給業主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