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陽墻體廣告 10月30日,筆者從
襄陽市交警部門得悉,因長虹路公交(租借)專用車道遲早頂峰各延伸30分鐘的專用時刻,不少司機因不注意觀察而被交警部門處分。
10月30日,網友“觀海聽濤”反映,他前段時刻8時50分從長虹路公交(租借)專用車道通行,成果被交警部門處以50元罰款。他問詢是不是時刻改了?
據了解,2014年,為倡議“公交優先”準則,市交警部門在長虹路機動車道靠公交站一側,設置了“路口公交優先限時專用車道”。在遲早頂峰(7 時30分至8時30分,18時至19時)時段,制止除公交車以外的別的車輛進入專用道行進。其他時段,專用車道恢復為一般行車道。
運轉一段時刻后,考慮到租借車也是公共交通工具,交警部門便答應在遲早頂峰時刻,租借車也可在專用車道上通行。
一起,為了便利司機駕駛,交警部門在長虹路沿線安裝了交通誘導屏,用于提示限行時刻段,并安裝了公交車道專用紅綠燈。
市交警支隊指揮中心副主任陳丹通知筆者,上個月交警部門已將長虹路公交(租借)專用車道的限行時刻調整為7時30分至9時、17時30分至19時,別的時刻答應社會車輛通行。
一起,交警部門也將警示標牌和交通誘導屏的有關數據進行了更新。
交警部門提醒,對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公交(租借)專用車道的處50元罰款,不記分處理。
機動車在就近路口右轉彎,或進出沿線單位、居民區出口時能夠借用公交(租借)專用車道變道或轉彎,但要迅速駛離,不得長期占道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