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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體廣告 央視財經欄目曝光宜化股份
公司違法排污案查處情況
湖北日報訊 一、基本情況
12月2日晚,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欄目曝光宜化股份
公司違法排污問題,輿論高度關注,社會反響強烈。
二、調查核實情況
央視報道的3個排口,分別為宜化太平洋熱電汽輪機排口、云池山洪溝、朱家崗閘口。
1.宜化太平洋熱電汽輪機排口。12月2日晚監測發現排口氨氮超標(濃度22.27mg/L),后經調查證實,該次超標排放是宜化股份
公司老廠區超標排污所致。12月2日19時左右,宜化股份
公司老廠區造氣車間造氣循環池廢水溢進雨水溝排入云池山洪溝,導致12月2日24時云池山洪溝排口氨氮濃度達69.21mg/L。因云池山洪溝排口在宜化太平洋熱電汽輪機取水口上游約50米,造成宜化太平洋熱電取水水質受到影響、排口出水水質氨氮超標。
2.云池山洪溝。今年初已被納入城市黑臭水體整治計劃,央視曝光前正在實施整治,已新建污水管網2.8公里,關停企業3家。12月2日晚受宜化股份
公司老廠區超標排污影響,當晚云池山洪溝排口氨氮濃度達69.21mg/L。
3.朱家崗閘口。12月2日晚閘口無污水外排,其上游2家洗滌廠正在生產,廢水已接入猇亭區污水管網。據猇亭區環保局證實,其中
宜昌家興
醫療衛生用品有限
公司曾于今年2月將廢水通過朱家崗閘口直排長江,此后經過整改,該
公司將廢水接入猇亭區污水管網。
三、處理處罰情況
1.市環保局于12月8日依法對宜化股份
公司下達《行政處罰及停產整治事先(聽證)告知書》,告知對其處罰款252萬元,并責令停產整治。
2.猇亭區環保局于12月3日依法對云池山洪溝上游的6家企業下達停產整治決定,目前已全部停產。
3.6月20日,
宜昌家興
醫療衛生用品有限
公司因項目環評違規被猇亭區環保局責令停止建設,但該
公司拒不執行,猇亭區環保局于11月16日對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停產并處罰款5萬元,并于12月5日將該案件移交
公安機關,目前該
公司處于停產狀態。
四、問責情況
1.追究企業15名責任人責任。2015年以來,市、區環保部門多次對宜化股份
公司實施處罰,市政府領導多次約談其主要負責人,但該
公司屢改屢犯,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責成宜化集團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責成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宜化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蔣遠華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宜化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馮加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宜化集團黨委委員、宜化股份
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虞云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宜化集團黨委委員、宜化股份
公司黨委書記職務,提交董事會免去其宜化股份
公司董事長職務。宜化集團及宜化股份
公司已對14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免職、罰款等處理。
2.追究政府和部門3名負責人責任。責成猇亭區委、區政府就落實環保責任不力的問題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責令猇亭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高亞華作出書面檢查;責令猇亭工業園建設管理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唐鑄偉作出書面檢查;對時任猇亭區住建局局長倪錦林(現任點軍區副區長)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典型案例二
荊州松滋市燃煤鍋爐大氣污染案
一、舉報內容
松滋市城中心普遍燒煤污染嚴重,燒煤的污染源主要為酒店,特別是國際大酒店、南湖大酒店。近三年松滋市環保局向社會承諾城區內禁燃,但是沒有完成。
二、調查核實情況
松滋市中心城區共有規模酒店10余家,列入禁燃名單的酒店僅有松滋市海闊天空商務會所和國際大酒店2家,其余酒店都是采用電、太陽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松滋市海闊天空商務會所2臺燃煤鍋爐(分別為1噸、2噸)已于2016年8月底前實施煤改電,已經實現電與太陽能混合使用提供熱源。國際大酒店現有1臺2噸燃煤鍋爐。目前,企業已經計劃實施煤改空氣能,擬用空氣能熱泵系統替代燃煤鍋爐供熱。松滋市南湖大酒店從2012年開始運營,一直使用天然氣為原料。群眾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三、處理處罰情況
1.責令國際大酒店鍋爐立即停止運行。目前,該鍋爐已停止運行。
2.依法實施查封。對其鍋爐及配電柜等主要設施現場實施查封。
3.依法立案查處。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擬罰款10萬元。
4.督促整改。該
公司聯系一家地源熱泵系統供應
公司,用空氣能熱泵系統替代燃煤鍋爐供熱,在整改未完成并通過松滋市環保局驗收合格之前,不得恢復經營。
同時,
荊州市禁燃工作專班將對全市中心城區列入禁燃名單的企業逐一調查,查看整改現狀,對還未制定方案的企業下達督辦通知書,督促禁燃整改,確保按期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任務。
典型案例三
武漢新洲區畜禽養殖污染案
一、舉報內容
信訪人反映
武漢市新洲區三店街太和村旁有一個存欄量為200-300頭的養豬場,該養豬場將豬糞隨意露天堆放,臭氣擾民。近2年來向新洲區環保局反映,但是問題依然沒有解決。
二、調查核實情況
經現場檢查,信訪人反映的“太和村”應為蔡河村。該養殖場業主2013年起在原廢棄的村小學內從事畜禽養殖。該養殖場無任何證照,也未辦理任何行政審批手續。由于3個貯存養殖糞水的自建坑塘無任何防滲漏措施,干糞于場內露天堆放,造成惡臭外排。群眾舉報情況屬實。
三、處理處罰情況
新洲區決定徹底關停該養殖場。目前,該養殖場存欄豬、羊已全部轉走并清場,糞水已全部轉運,場地已消毒,違法建筑正在拆除之中。針對有關工作人員存在的履職不到位問題,給予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派駐三店街防疫檢疫監督員2人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蔡河村支部書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蔡河村駐點干部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