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陽墻體廣告 昨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會上公布,《
襄陽市漢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和《
襄陽古城墻保護條例》已獲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準,將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據悉,這是
襄陽擁有地方立法權后出臺的首批實體性地方性法規。
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楊軍介紹,這是
襄陽被賦予地方立法權后制定的首批實體性法規,也是
襄陽民主法治建設中的一件大事。兩個條例的公布施行,體現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對地方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視,標志著法治
襄陽建設翻開新的歷史篇章。
此次新獲批的兩部實體性地方性法規聚焦“一城一水”的保護。《
襄陽古城墻保護條例》立足城墻的保護和合理利用,著力理順管理體制、劃定保護范圍、確立保護規范、明確法律責任,推動解決現存突出問題,通過法治手段為
襄陽城墻“防險加固”;《
襄陽市漢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則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依法從嚴強化流域治理,明確流域水環境保護目標,強化政府目標責任,實施重點保護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