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墻體廣告 近年來,為提高政府投資審計工作質量,
湖北省遠安縣從四個方面發力,加強制度建設,改進項目監管方法,進一步提升了政府投資審計管理水平。
一是嚴格落實項目管理制度。科學制定《遠安縣政府投資管理辦法》,對全縣預算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實現全覆蓋,尤其對重點工程、民生工程實行重點監管,如在鳴鳳鎮中心小學整體維修改造工程項目中,對教學樓維修改造工程和塑膠運動場建設工程等實施審計,審減率為24.48%。
二是充實完善招投標管理制度。為有效解決小型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時間長、成本費用高等問題,在制定《遠安縣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出臺《遠安縣政府性投資小型工程簡易承包發包管理辦法》,對適用范圍、規模、標準、工作程序等作出詳細規定,對各類政府投資項目進行整體監管,實現了“抓大不放小”的監管目標。
三是轉變自審項目審計方法。在自審項目上,變事后審計為事前評審、事中監管、事后審計相結合。出臺《遠安縣政府投資評審管理辦法》,明確財政部門為投資評審主管部門,在項目實施前重點對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勘察、設計、工程概(預)算進行評審;在項目實施中強化重點工程跟蹤審計,將隱蔽工程、設計變更等關鍵環節及時納入審計監管,避免事后審計核實難、取證難;出臺《遠安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明確審計機關為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的責任主體,在竣工決算時重點對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的真實性、合法性、投資控制情況及建設資金籌集、管理、使用情況等進行審核,防止跑冒滴漏和損失浪費。
四是創新中介項目監管方式方法。將政府投資審計項目經費納入縣財政全額預算,并根據審計成果將審計服務費直接支付給中介機構,改變了過去中介機構拿被審計主體服務費、獨立性差的局面,增強了中介機構獲取審計成果的積極性;公開選聘12家中介機構作為2016-2017年度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備選庫,出臺《遠安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中介機構審計項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