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墻體廣告 成都2014年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及審核工作,將于元旦正式啟動,謊報、拒報的排污企業將面臨最高罰款10萬元!27日,記者從成都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獲知該消息。
據了解,此次申報工作,要求排污者須于2014年1月1日至1月15日期間,向環境監察機構申報下年度正常作業條件下的排污情況;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應在項目試生產前3個月內向環境監察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當排污者排放污染物需作改變或者發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緊急變化的,必須分別在改變3日前或變化后3日內說明變更原因,履行變更申報手續。
成都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屬拒報或謊報的違法行為,市環保局仍將加大查處力度,根據其具體排污量及對環境污染程度,給予相應罰款,此外還將責令排污者限期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