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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墻體廣告發布 昨日,一名市民在網絡上“曬”出了江岸交警所開具的一張罰單,比較特別的是,這是交警給該市民違法騎行自行車開的一張罰單。
騎自行車也會被罰?沒錯!該市民以網名“神的左手”發帖稱:11月21日上午10點28分,他騎自行車經過漢口解放大道香港路路口時,俄然被路口值班的交警攔下,交警指出其騎自行車違法,并當場開出了一張罰單,罰款20元。他感到冤枉:我們平時不都是這樣騎行嗎?
該事在網上一經曝光,當即引發許多網友的重視。昨日,武漢晚報記者從江岸交通大隊證明了這張自行車罰單的真實性。江岸交通大隊民警標明:該市民因為施行非機動車借道行進后不敏捷駛回非機動車道的行為,違反了《路途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2款的規則,依法應該罰款20元。此次處分有理有據,這名騎自行車違法的市民被罰一點也不冤,被罰市民須持該罰單在15日內交納罰款,逾期不交納不只會發生滯納金,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分款;交通違法記載還會記在被罰者的身份信譽名下,影響往后考取駕馭證、駕馭證年審等。
交管部門相關查詢標明:行人、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橫行、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不只擾亂了公共交通秩序,影響路途安全,也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對此,交警部門日前在三鎮街頭建立40多個宣傳教育點,加大對行人、非機動車違規的管理和整理,非機動車的駕馭者們往后要愈加留意自己的駕馭行為,違法將面對被開罰單的風險。
對于交警的行動,大多數網友標明支持:只要是城市交通的參與者,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共享單車遍地開花的年代,交管部門更要嚴管。
資深交通專家胡潤洲標明,行人和非機動車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太過于普遍,這與國家在對于行人和非機動車的監管較為單薄是分不開的。交警給違法騎自行車者開罰單是一個好現象,對違法非機動車該罰就罰,持之以恒地抓,只要這樣才能讓更多的人遵紀守法,讓馬路變得愈加曉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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