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燕某患有矽肺病,他明知該病癥的嚴重性,仍使用矽肺病工人急于獲取補償的心思,謊報自己有才能協助被害人確定矽肺病,騙得21名煤礦工人262萬元。記者今天上午得悉,被告人燕某犯詐騙罪,終審獲刑14年。
燕某本年48歲,其自身患有矽肺病。本案共有21名被害人,均為煤礦工人,大部分現已被確診為矽肺病,其間20人是經別人介紹請托燕某處理確定矽肺病,1人在
醫院就診時燕某自動提出幫忙。
門頭溝法院一審審理查明,在2015年至2017年間,燕某謊報自己可以處理矽肺病工傷,先后騙得被害人田某、蘭某等21人共計262萬元。其間少則幾萬元,多則二十幾萬元。法院一審判決燕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罰金2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
此外,鑒于本案被害人意圖以花錢請托的方式,通過不合法途徑和手段謀取工傷保險利益,故其所遭受的經濟損失不該作為被害人的合法財產遭到法律保護,應確定為贓物并予以沒收。因而,一審法院還判決,責令被告人燕某退賠贓物262萬元,予以沒收。
一審宣判后,燕某上訴至北京一中院。一中院審理認為,燕某明知患矽肺病會導致勞動才能弱化乃至喪失,需要長期治療以及很多
醫療費用的情況下,仍使用被害人急于獲取補償的心思,謊報自己有才能協助被害人確定矽肺病,騙得被害人巨額錢款,具有顯著不合法占有的意圖。據此,北京一中院裁決駁回燕某的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