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高職擴招100萬人的有關要求,省教育廳等七部門印發《2019年
湖北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定今年我省高職擴招分兩批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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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重點面向我省未參加2019年高考報名的應往屆高中階段畢業生(含普通高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和退役軍人、下崗職工、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群體,報名考試招生錄取工作于8-9月份進行。第二批重點面向未參加第一批報名的2019年秋季退役軍人、下崗職工、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群體,報名考試招生錄取工作于10-11月份進行。
第一批補報名本月20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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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報名主要面向具有本省戶籍或非
湖北戶籍在鄂工作(需提供我省半年社保繳費憑證或居住證)、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的退役軍人、下崗職工、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未參加2019年高考報名的應往屆高中階段畢業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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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的考生,于8月20-31日到戶籍所在地或目前居住、工作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補報名。10月21-31日再組織一次針對未參加第一批報名的2019年秋季退役軍人、下崗職工、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人員的補報名。具體報名要求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高職院校單獨進行招生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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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高職擴招專項考試全省統一定于9月21-22日舉行,第二批考試安排在11月舉行。
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按照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方式進行,由各招生院校組織實施。對于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可免予文化素質考試,采取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其他考生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為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試方式進行。
各招生院校應在考試前或后一天集中組織考生體檢,體檢標準、體檢機構、收費標準按照普通高考考生體檢相關政策執行。
第一批錄取新生今秋可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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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要求,各招生院校應制定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章程報省教育廳備案,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各招生院校綜合考慮招生計劃、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類確定錄取標準,確保有升學意愿且達到基本培養要求的考生能被錄取。
高職擴招專項第一批錄取的新生,應在2019年10月底完成招生錄取、學籍注冊等工作,第二批錄取的新生可在 2020年春季入學。
學生應當按照學校規定時間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招生專業由各高職院校在區域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和就業率高的專業中安排,積極鼓勵烹飪、電子商務、物流、機械制造、焊接、
汽車維修、養老服務、家政服務、建筑施工、
現代農業等在就業市場需求量大的專業參與招生。高職擴招招生院校、計劃及專業將在報名同時向社會統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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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軍人等可享受資助政策
《方案》要求,各地要完善和落實相關獎助學金、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退役軍人學費資助按高職院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負擔;按規定給予退役軍人學生助學金資助,其他獎助政策按現行規定執行。
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考入高職院校的,按照現行規定享受資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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