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游戲:貪腐之路始于“禮金” 近日,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原黨組書記李世镕因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被一審判
內蒙古赤峰墻體廣告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作為一起正廳級干部職務犯罪案件,李世镕案因被告人職務高、犯罪事實及罪名多、犯罪數額大,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李世镕自2002年至2016年歷任
內蒙古自治區
鄂爾多斯市副市長,
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
呼倫貝爾市委書記之職。經法院公開審理查明,在這14年間,李世镕利用職務上的便
內蒙古赤峰墻體廣告利,為請托人、請托單位在配置優質煤炭資源、協調推進項目進程、招商引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400余萬元、美元23.5萬元、歐元7.5萬元、港幣500萬元、黃金1000克以及價值248.09萬元股權,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累計折合人民幣上億元;單獨或者伙同他人共同貪污公共財物共計93.23余萬元;利用職務便利
內蒙古赤峰墻體廣告,個人決定將1.5億元公款挪用給企業進行營利活動,謀取個人利益;違
內蒙古赤峰墻體廣告反規定擅自決定處理公款,違反國家政策規定盲目進行項目建設,先后給國家造成1.8億余元的巨額經濟損失。 1.年少得志不珍惜,身居要職謀私利 1961年出生的李世镕是
內蒙古臨河人。1983年從
內蒙古大學統計學專業畢業后,成為巴彥淖爾盟臨河市政府的一名秘書,一年后即提任臨河市經委辦公室主任。此時,李世镕年僅24歲。此后的
內蒙古赤峰墻體廣告余年時間,李世镕憑借個人努力及專業背景,先后在巴彥淖爾盟統計處、行署、經貿委擔任要職。 2002年,年僅39歲的李世镕升任
鄂爾多斯市副市長,并在隨后的10年間先后擔任
鄂爾多斯市副市長,
鄂爾多斯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長期分管工業、經濟、國土資源和煤炭管理工作。這10年也正是
鄂爾多斯市經濟尤其是“羊煤土氣”等能源經濟蓬勃發展的10年,掌握重要職權的李世镕沒有擔負起黨和人民的重托認真履職,而是利用職權便利謀取私利,開始了他的貪腐墮落之路內
內蒙古赤峰墻體廣告蒙古
赤峰墻體廣告。 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官員的墮落往往是從小貪小錯開始的。最初,李世镕也只是收一些逢年過節的“禮金”,卻
內蒙古赤峰墻體廣告不曾想自己正是送禮人的“圍獵”對象。某園區黨工委書記為了和李世镕拉近關系并得到其工作上的幫助支持,曾于2004年至2013年連續9年在逢年過節時送給李世镕共計22萬元的禮金,請托其為園區申請土地收儲貸款一事提供幫助;2005年至2012年間,某煤炭
公司副總經理李某連續7年在春節和中秋節前后,送給李世镕共計78萬元現金,目的就是為了“與分管
公司主營業務的市領導搞好關系,在
公司的生產經營中予以幫助照顧……”;2006年至2012年,某能源
公司董事長多次送給李世镕共計33萬元,并為李世镕出行購買機票,請托李世镕在為該
公司調配政府配置的煤炭資源位置等方面給予幫助。 為了從李世镕處獲取更多的利益,許多能源
公司不惜連年送禮,甚至對李世镕的要求做到了“來者不拒”。某集團副總裁楊某,為了維護好與李世镕的關系,從2002年至2011年每年春節前后送給李世镕1萬元,一送就是10年,并在李世镕女兒出嫁時送上10萬元禮金,出國時給予1萬元美元供其花銷。拿人好處自然也得為人辦事,李世镕先后多次利用職務便利為該集團
公司協調推進項目進程、配置煤炭資源、溝通政府部門審批手續,并在該集團申請煤管費補貼、壓低天然氣
價格等項目上提供幫助,甚至連續多年、每年花一周左右時間,親自帶著請托人前往
西安長慶油田總部、中石油總部申請優惠
價格的天然氣,為請托人爭取更大的利潤空間,事后收到了楊某送上的40萬元感謝費。但是,李世镕仍然認為自己的付出與收獲不對等,2008年至2011年,曾三次要求楊某購買三輛高檔轎車分別供自己、家人及情人使用。 欲望的閘門一旦打開就再難關閉。2008年11月,李世镕在資源配置、審批手續等方面為某能源
公司提供幫助,收受了該
公司董事長送上的價值97萬元的高檔轎車一輛;2008年至2011年間,李世镕為某投資
公司在土地預審及取得優質煤田過程中提供幫助,多次收受該
公司董事長溫某給予的380萬元現金;2011年底,李世镕幫助某
公司配置了滅火工程,事后該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為了感謝李世镕的幫助,準備送給李世镕一大一小兩箱錢(合計300萬元),李世镕收取了其中一大箱錢(230萬元);2012年4月,李世镕以借為名向某資源集團董事長索要420萬元用于購買房產。 除上述受賄行為外,李世镕還將目光瞄準了各大能源
公司的股份,意圖“錢生錢”。2007年,李世镕在某能源科技集團
公司協調配置煤田資源一事上提供幫助,隨后以親屬名義收受該
公司董事長高某給予的5%干股,以上股份經
價格鑒定,市值248.09萬元,并多次收受高某送上的現金累計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