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
合肥市商場監管局獲悉,9月至10月,
合肥市商場監督管理局會同
合肥市文明和旅行局,在全市范圍內展開旅行業合同格局條款專項整治作業。重點加強旅行合同整治和監管,保護顧客和旅行企業雙方的合法權益,防止旅行行業利用合同格局條款侵害顧客合法權益的行為,遏制“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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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體廣告 合肥市商場監督管理局按照《旅行法》《旅行社管理條例》《合同法》《顧客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安排合同監管人員及市消保委律師團8家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對市文明和旅行局收集和供給的180家旅行服務企業540余份線上、線下、境內、境外使用的旅行合同及其補充協議進行歸納兼并、檢查整理,形成《旅行業格局合同條款標準開始點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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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體廣告 經檢查,整理出10條共性的不公平格局條款,這些不公平條款首要隱含在合同的補充協議中,對顧客維權晦氣,首要包括以下問題:含有革除或部分革除旅行經營者形成旅行顧客人身傷害賠償;含有革除或許部分革除旅行經營者形成旅行顧客產業損失賠償職責;由旅行顧客承擔應當由經營者承擔或許雙方共同承擔的危險職責;加重旅行顧客擔負;掃除顧客依法撤銷改變、停止或許解除合同的權力;涉嫌強制消費;侵犯旅行顧客知情權投訴權;未按規定實行提示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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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體廣告 下一步,
合肥市商場監督管理局將會同市文明和旅行局施行對旅行合同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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