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
西安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
西安市生活渣滓分類管理條例(草案修正稿)》,條例草案修正稿對
西安市生活渣滓的分類規范、義務人、投放和搜集方式、處置和監管等停止了全面規則。
誰來擔任?
城市寓居區實行物業管理的 物業效勞企業為義務人
西安市實行生活渣滓分類投放管理義務人制度。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的辦公和自管區域,本單位為義務人;城市寓居區,實行物業管理的,物業效勞企業為義務人;業委會自主管理物業的,業委會為義務人;未實行物業管理的,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為義務人;
鄉村寓居區,村民委員會為義務人。
物業效勞合同(含前期物業效勞合同)應當在物業效勞事項和規范中商定生活渣滓分類投放的詳細請求。
生活渣滓分類投放管理義務人應當樹立生活渣滓分類日常管理制度,公告不同類別生活渣滓的投放時間、地點、方式等。對不契合投放請求的行為,予以勸說、遏止;對仍不依照規則分類投放的,報告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門;遏止混合已分類投放的生活渣滓的行為;有害渣滓、廚余渣滓和其他渣滓移交給經答應的單位搜集運輸;樹立管理臺賬,記載管理區內產生的生活渣滓類別、數量、去向等狀況,留存備查。
如何處置?
廚余渣滓搜集處置企業應獲得運營答應證
產生生活渣滓的單位和個人是生活渣滓分類投放的義務主體,應當依照下列規則投放生活渣滓:(一)依照規則的時間、地點、品種投放;(二)可回收物投入相應的搜集容器或者交售給再生資源回收運營者;(三)廚余渣滓瀝干投放,餐飲運營者產生的廚余渣滓投放至專用渣滓搜集容器;(四)有害渣滓中的燈管、水銀產品等易碎或者含有液體的,采取避免破損或者滲漏的措施后投放;(五)棄置
藥品應當投放至市場監視管理部門發布的
藥品回收點;(六)家具、電器等體積大、整體性強或者需求拆分再處置的大件渣滓,預定回收運營企業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點;(七)制止將建筑渣滓、工業固體廢物、風險廢物等混入生活渣滓停止投放。從事廚余渣滓、其他渣滓運營性搜集、運輸、處置的單位,以及從事有害渣滓運營性搜集的單位,應當依照國度規則獲得生活渣滓運營效勞答應證。對廚余渣滓和其他渣滓實行每日定時搜集、運輸,由生活渣滓分類投放管理義務人與搜集、運輸單位商定收運時間,做到
日產日清。
如何監管?
信息平臺全流程監管 拒不實行渣滓分類歸入信譽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大數據、商務、生態環境、農業
鄉村等部門,樹立生活渣滓分類管理信息平臺,采集生活渣滓分類搜集、運輸、處置等信息,完成全流程監管,并向社會公眾提供分類投放、預定回收等查詢效勞。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樹立生活渣滓分類搜集、運輸和處置效勞企業的信譽檔案,將效勞企業的違規行為和處置結果等信息歸入信譽檔案和環境衛生效勞單位信譽評價體系,對效勞企業的效勞質量和信譽等級停止年度評價,并發布評價結果。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將違背本條例規則拒不實行生活渣滓分類義務的個人不良行為信息,歸入政府樹立的個人信譽系統。產生生活渣滓的單位和個人不按規則投放生活渣滓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矯正;拒不矯正的,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最新方案
70%以上小區11月底前完成“定時投放”
4月16日,會議還審議了《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我市生活渣滓分類管理狀況報告審議意見的研討處置狀況報告》。
報告指出,
西安市將加快西咸、鄠邑兩個渣滓燃燒場項目收尾工作,加快推進灞橋渣滓燃燒場項目建立進度,力爭2021年3月底前建成投運;加快灃東餐廚渣滓處置廠擴建和高陵、藍田、灃西新城三座餐廚渣滓處置廠建立,確保項目如期建成投運。
催促各區縣、開發區全面整合居民小區現有生活渣滓搜集點(搜集容器),量體裁衣、合理規劃、規劃建立生活渣滓分類集中搜集點。2020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市級生活渣滓分類示范小區的渣滓搜集點標準工作;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70%以上居民小區的渣滓搜集點標準工作。在全市居民小區推行生活渣滓定時投放,投放時間依照早晚兩個時段設置。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市級生活渣滓分類示范小區的“定時投放”;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70%以上居民小區的“定時投放”。
2020年上半年完成廚余渣滓收運專用車輛的配置。2020年5月起推行以定期搜集為主(每月11日)、預定搜集為輔的有害渣滓搜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