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長沙公安在打擊管理電詐立功中,排查出近百個用于電詐及洗錢的銀行對公賬戶。目前,
長沙多家銀行職員因涉協助信息網絡立功活動罪(簡稱“幫信罪”)被刑拘。
【案例】
為賺“外快”,違規創辦賬戶
3月底,
長沙市
公安局開福氣局在辦理“王某倫”販賣對公賬戶的立功團伙案時,民警進一步審問發現,立功團伙在辦理銀行的對公賬戶時與某銀行客戶經理方某有不尋常的關系。
經查,方某在明知該二人注冊對公賬戶用于
電信詐騙、洗錢等立功活動的狀況下,以500至800元一套不等的價錢為其非法審核辦理對公賬戶20余套,非法獲利13800元。后經查證,由方某非法審核注冊的對公賬戶觸及全國范圍內
電信詐騙案件10余起,涉案金額達160余萬元。
5月9日,記者在
長沙市拘留所見到了方某。這位30歲,畢業于某重點大學在銀行任職7年,月薪過萬的客戶經理對記者表示,“如今很懊悔,由于這個事飯碗可能要丟了。”
方某說,作為支行對公客戶主管,銀行有下發一定的業績考核指標,一個支行一年要完成200個對公賬戶,“他們主動找上門,說是做電商的,需求多注冊一些
公司,一套給了我500元。”
【清點】
銀行職員涉“幫信罪”被拘
長沙公安4月下旬以來還查處了多起銀行網點工作人員為沖業績或謀取個人利益、違規辦理銀行卡或對公賬戶的案件。如
長沙縣警方在辦理一同對公賬戶立功團伙時,揪出2名金融業“內鬼”。某銀行銀迅支行停業室經理李某某自去年3月以來,受利益差遣,協助辦理并販賣60余個對公賬戶;某銀行天心分
公司員工張某旭為洗錢團伙提供收款賬號渠道和協助,觸及20套對公賬戶,資金結算百余萬元……目前,
公安機關正在對這些狀況作進一步伐查,對涉嫌立功的,將一概依法追查刑事義務。
鏈接
為立功提供便當將受重罰
“對公賬戶有
公司的名頭,當受害人將錢打到對公賬戶時,他的警覺性會更低;對公賬戶的限額高,當大量資金在對公賬戶上活動時,被風控的可能性減小。”針對為何電詐、洗錢團伙“喜愛”對公賬戶,
長沙市開福
公安分局反電詐中隊民警劉碩停止了剖析。
記者留意到,構成協助信息網絡立功活動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則,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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