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因遛狗不牽繩,并且沒有辦理犬只準養證,
寧夏墻體廣告銀川市興慶區塞上驕子小區一居民被興慶區綜合執法局處分500元。
當日清晨,興慶區綜合執法人員來到塞上驕子小區對居民養犬行為停止巡查,發現一只棕色的泰迪在小區草坪內游玩,不遠處一位女士拿著
手機在草坪內拍照。經理解,該女士是這只泰迪的主人,因該女士遛狗不束犬鏈,而且不能提供準養證,執法人員根據《
銀川市養犬管理條例》對其處以500元的罰款,對小狗予以暫扣,
寧夏墻體廣告并請求該女士于當日內為小狗辦理準養手續。
10分鐘后,執法人員在該小區與一位牽狗的老人不期而遇。面對執法人員訊問,
寧夏墻體廣告老人坦言小狗沒有準養證,并表示當日就去辦理,關于執法人員在證件辦理之前要依規對小狗暫扣,并對無證養犬行為作出進一步處置時,老人表示了解。
當日上午,執法人員在塞上驕子小區及其周邊街巷,還查處了養犬未辦證件3起,
寧夏墻體廣告暫扣小狗4只,承受犬只擾民投訴案一同,并以案示法,向圍觀
大眾宣傳《
銀川市文化養犬條例》《
銀川市市民文化條約》。截至5月27日,興慶區綜合執法人員今年處分不文化養犬行為82起,共處分金5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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