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現階段舉報的難題集中化在買東西店存有因涉嫌蒙騙和誘發游人買東西,買東西店價錢過高,網上宣傳內容和具體旅行線路比較嚴重不符合,導游員在旅行線路中因涉嫌蒙騙、威逼游客買東西等。對于投訴率較多的
貴州省隨心所欲游旅游社有限責任
公司、
貴州省暢游天下旅游社有限責任
公司、
貴州省萬悅國旅有限責任
公司、
貴州省樂游旅游社有限責任
公司和
貴州省楠翔旅游社有限責任
公司等5家旅游社,
貴陽文化藝術和文物局進行了集中化提醒談話,規定旅游社嚴于律己、標準運營,對存有的違背合同書承諾等有關難題馬上整頓。
除此之外,對于引起很多舉報的
貴陽花溪青梔閣商行買東西店,
貴陽文化藝術和文物局機構有關部門構成協同調查小組對其開展執法監督調研。另外,依據協同調研狀況,向全省旅游社下達《市文化和旅游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旅游市場監督嚴厲打擊非法違規經營的通知》。花溪區重點集中化治理協作組還對管轄區內3家購物店36人開展調研,12名游人獲當場退錢、累計19五百元,并各自對
公司開展被查封,下發勒令停業通知書,聯絡省產品品質監管檢測院到當場對商品開展被查封。
據了解,6月至今,
貴陽文化市場綜合性綜合執法大隊根據舉報和網絡輿情整理搜集有關涉旅舉報線索30余起,已對20余起舉報線索深入調查。在其中,
貴州省楠翔旅游社有限責任
公司、
貴州省心悅途旅游社有限責任
公司、
貴州省暢游天下旅游社有限責任
公司、
貴州省域錦假日旅行社有限責任
公司、
貴州省眾樂游旅游社有限責任
公司、鑫晨源喆旅游社有限責任
公司、
貴州省眾樂起航旅游社有限責任
公司企業等7家旅游社均存有合同簽訂不標準、誘發買東西等個人行為,各自懲處十萬元處罰;
貴州省樂游旅游社有限責任
公司存有合同簽訂不標準、誘發買東西等個人行為,由于該旅游社違紀行為輕度,懲處五萬元處罰;
貴州省域錦假日旅行社委任導游員舒福榮接團全過程中存有語言誘發、威逼買東西等個人行為,對其懲處三萬元處罰。
下一步,
貴陽文化藝術和文物局還將融合
貴陽的具體情況,再次超強力推動旅游經濟集中整治工作中,突出主題嚴厲查處、著重懲治,加強旅游經濟綜合性管控體制、地區連動整治和產業鏈監管、旅游服務業整治新技術、旅游服務業道德建設,堅持不懈決不會袒護、決不會手抽筋的心態,嚴查強買強賣等違反規定違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