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綿陽墻體廣告 日前,
四川省政府發(fā)布了《
四川省嚴重行政決議計劃職責追查暫行方法》,往后縣級以上當地人民政府嚴重行政決議計劃假如沒有依照法定權限、程序、時限決議計劃,或 者形成嚴重損失、惡劣影響,將按規(guī)則追查行政首長、負有職責的別的領導人員及有關職責人員的職責。該《方法》自本年11月1日起施行。
依據《方法》規(guī)則,縣以上當地人民政府嚴重行政決議計劃應當遵從
大眾參加、專家論證、危險評價、合法性檢查、團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假如嚴重決議計劃 未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則進行,形成嚴重損失或許惡劣影響;公民、法人或許別的安排投訴、檢舉、指控嚴重行政決議計劃存在違法現實的;或許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 章規(guī)則的別的追查職責的情形,那么由縣級以上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或許縣級以上當地人民政府監(jiān)察機關依照法定權限發(fā)動調查程序,并將調查定論提交職責 追查機關依法處理。
此外,假如參加嚴重行政決議計劃專家論證、危險評價的中介安排、專家在參加嚴重行政決議計劃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guī)、工作道德、工作標準形成決議計劃失誤,職責追查機關將會把調查情況通報有關主管部門,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