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游人視頻爆料稱自身在鳳凰古城去玩時,遭受了強制性消費和不合理看待。視頻顯示信息,游人掏錢租了特點民族服飾提前準備照相時,遭店家攔截,規定務必由店家照相。爭執中,店家張開嘴巴便將服裝租賃時間從一小時變成了三十分鐘。游人最后不堪糾纏不清“棄衣而去”。本地構成調查小組,對違反規定租照被告方依規拘押,依法取締其中華民族服裝租賃拍照資質。本地有關部門工作員在接納訪談時表明,這類狀況是“極個別現象”,之前從未出現過。
“極個別現象”“之前從未出現過”?不一定吧。縱覽網民在有關報導的評價和帖子,相近遭受數不勝數,除開租衣遭受“那些霸王條款”,也有被小孩抱腿逼迫購買鮮花的、泊車留宿遭受高價停車收費的……這類狀況五花八門,難道說用“個別現象”“行為”就能推諉旅游景區的義務的缺少嗎?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旅游業發展不久盛行時,對大部分家中而言,數碼相機歸屬于奢侈品包包。也因而,旅游景區里幫游人照相還算一門賺錢好項目。殊不知時期早就發生變化,如今外出度假旅游,每人必備一臺照相機,
手機上也徹底能擔任照相合影的“重擔”。店家還把拍照作為“高級服務項目”強賣,逼迫消費,不但映射邏輯思維老舊,更透著一股子“度假旅游飯”的高傲。這類高傲便是,把旅游景區當做自身底盤,“來度假旅游就得按我的方法消費”。
租了衣服褲子務必由店家照相是高傲,雪鄉一根紅腸賣15元也是這般,那樣的狀況,盡管年年曝出,每次都是有類似的“重視”“重拳出擊治理”“嚴肅查處”和“本人狀況”,但現如今還是看不見這類狀況結束的印痕。其知壓根,店家的高傲身后,離不了旅游景區運營方甚至地方政府不經意的默認乃至放任。例如雪鄉紅腸就曾有本地新聞媒體用
山東泰山頂部純凈水的市場價來對比和辯解,結果被泰山景區以廉價純凈水“抽臉”,還遭遇網民群嘲。
假如一直把游人當做接盤俠,每一個來啦“宰一刀”,一時間當然能掙取爆利成千上萬,可是這類一錘子買賣的高傲,能始終不斷下來嗎?治理度假旅游亂相,只對于店家,只在旅游服務業內著手,終究難行之有效。罰了一個老總,也有千百個老總磨刀霍霍向游人;依法取締一個租衣的那些霸王條款,也有吃穿住行等別的行業的內幕等待游人踏坑。
從依法查處狀況上看,旅游景區的這種狀況大多數來源于游人的舉報和異地新聞媒體的曝出,本地監督機構的自糾自查少見蹤跡。過后的依法查處,也多是務求“給一個叫法”來平復社會輿論,無法舉一反三,長久反省。設想,假如本地監督機構能充分發揮,平常用心做好本職工作,正確引導領域作風善行,那如何還會繼續產生“欺客”狀況?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基本建設群眾滿意的政府職能轉變。管理方法旅游服務業、治理度假旅游亂相,也是這般,必須當地政府從思想觀念轉變思想,從主動式管理方法轉為服務化管理方法,把游人的體會放到第一位,從旅游業發展的長久發展趨勢去監管、管理方法和具體指導旅游業發展的發展趨勢,才可以從根本原因上更改店家快速賺錢愛欺客的運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