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師市完成了向團場授于行政許可事項的工作中,向團場授于
鄉鎮級權利75項,一部分縣市級社會經濟管理方法行政許可事項68項。
依照中間推進團場改革創新的布署,團場在綜合性行政體制改革后要完善“政”的職責,履行一級政府的行政許可事項。依據團場向團場受權的實施意見,師市將
鄉鎮級權利事宜依規所有授于團場,在充足征詢團場和單位建議基本上,選擇一部分縣市級社會經濟管理員權限,依規授于團場。按要求,各團場要定編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并對外開放發布。
據師市相關部門詳細介紹,師市向團場行政授權后,各有關部門要增加對團場權利承攬工作中的學習培訓具體指導,依據
受權(授權委托)事宜制訂工作內容,標準工作中程序流程,全方位提高團場依法執政、勤政廉政的觀念和工作能力,保證 行政許可事項依規授于、依規承攬、標準運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