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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已于2021年1月25日經重慶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大會根據,現予發布,自2021年3月1日起實施。
重慶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大會執委
2021年1月25日
目 錄
第一章 通則
第二章 標準與提倡
第三章 培養與整治
第四章 確保與監管
第五章 法律依據
第六章 附錄
第一章 通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培養和貫徹社會主義社會價值觀,承傳和發揚中華民族中華傳統美德,推動文明禮儀,提升文明行為素質,促進高質量發展、造就精致生活,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融合當地具體,制訂本規章。
第二條 當地行政區內的文明禮儀推動以及有關工作中,可用本規章。
本規章所稱文明禮儀,就是指遵循憲法學和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要求,反映社會主義社會價值觀,合乎社會主義社會社會道德和公共秩序的規定,促進社會進步的個人行為。
第三條 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理應堅持不懈黨組領導干部、政府部門核心、社會發展協作、民主協商的標準,不斷完善法制與德治、培養與整治、自我約束與他律緊密結合的高效工作方案。
第四條 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理應發揚紅巖精神、三峽移民精神實質等出色文化藝術,承傳堅毅堅強不屈、對外開放寬容等優秀品格,維護保養重慶市文明行為品牌形象。
第五條 市、縣區(彝族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理應將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列入社會經濟和社會發展建設規劃,確立目標、每日任務和規定,制訂有關各項政策,促進文明禮儀推動與社會經濟共享發展。
市、縣區(彝族自治州)相關部門理應依照分別崗位職責,提升合作,進行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
城鎮市人民政府、社區服務中心承擔本管轄區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
村(居)民聯合會理應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集體性基層民主機構功效,依規幫助進行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
第六條 市、縣區(彝族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設建設局依據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要求,統籌謀劃本管轄區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
市、縣區(彝族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設建設局工作部門承擔本管轄區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的具體指導融洽、檢查督促等實際工作中。
第七條 文明禮儀推動是全社會發展的一同義務。
黨政機關、社會發展公共文化服務組織理應在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上充分發揮帶頭作用。
我國工作員、人民代表、人大代表、優秀先進人物事跡、社會發展明星的公眾人物等理應以文明行為品牌形象推動社會風氣。
第八條 每一年三月為當地文明禮儀推動月,集中化進行文明禮儀宣傳策劃、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章 標準與提倡
第九條 中國公民和機構理應忠于祖國,主動維護保養國防安全、自尊和殊榮,積極開展愛國主義精神文化教育社會實踐活動,遵循五星紅旗升掛、國徽圖片懸架、國際歌奏唱等要求。
第十條 中國公民理應主動貫徹以講文明懂禮貌、樂于助人、愛護公物、保護生態環境、遵規守紀為具體內容的社會道德,以敬業愛崗、誠信友善、做事公平、真情服務、回饋社會為具體內容的職業道德規范,以敬老愛幼、人人平等、夫妻和睦、克勤克儉、左鄰右舍互幫互助為具體內容的社會公德,以熱愛祖國無私奉獻、明禮遵規、勤快善解人意、厚道剛正不阿、自立自我約束為具體內容的個人道德修養。
第十一條 維護保養社會秩序層面,遵循下述行為準則:
(一)衣著得當,舉動文明行為,不大聲喧鬧,不用說臟話粗話;
(二)等待服務項目先后排長隊,左右室內樓梯靠右邊行駛,乘坐電梯先松后面再上;
(三)應用公共性坐位有效井然有序,不占領、占據坐位;
(四)碰到緊急事件,遵從當場指引,相互配合應急管理;
(五)別的維護保養社會秩序的文明行為行為準則。
第十二條 維護保養公共衛生服務層面,遵循下述行為準則:
(一)愛惜市容市貌,不隨地吐痰、便溺,不違反規定貼到、涂改廣告宣傳或是隨便描繪;
(二)遵循操縱抽煙要求,沒有嚴禁吸煙的公共場合抽煙;
(三)依照要求歸類推廣廢棄物,不隨便廢置、焚燒處理;
(四)執行呼吸道傳染病有關責任,積極相互配合實行防止、操縱及其應急措施,屬實出示相關狀況;
(五)別的維護保養公共衛生服務的文明行為行為準則。
第十三條 維護保養小區文明行為層面,遵循下述行為準則:
(一)不違反規定構建,不侵吞安全通道和綠化等公共區域;
(二)不從房屋建筑中往外投擲物件;
(三)不毀壞消防安全等公共設施機器設備,不私拉亂裝水、電、氣、通信等路線;
(四)開展裝飾裝修、聚會活動聚會、餐飲經營及其運動健身、歌舞表演等主題活動,合理使用場所和設施,遵循噪音預防等有關要求,防止防礙別人;
(五)沒有路面、住宅小區等公共區域焚燒處理、拋灑殯葬祭拜物件,沒有要求的殯儀、吊喪場地以外架設靈棚;
(六)喂養小寵物依照要求辦理證件、檢驗檢疫,清除排泄物,采用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防礙、損害別人;
(七)別的維護保養小區文明行為的行為準則。
第十四條 維護保養鄉風層面,遵循下述行為準則:
(一)遵循村規民約,左鄰右舍和睦互幫互助,共創安全農村;
(二)尊崇勞動致富,遏制好吃懶做、人情世故盲目攀比;
(三)維持屋邊環境整潔,不違反規定秸稈焚燒;
(五)別的維護保養鄉風的行為準則。
第十五條 文明交通層面,遵循下述行為準則:
(一)路人根據街口或是橫穿路面,靠右走人行道或是過街設備,不闖紅燈違章,不超越防護設備;
(二)安全駕駛車子禮讓行人,讓行實行緊急任務的巡邏車、消防車救火、急救車、工程項目搶險車等優先選擇行駛車子,標準應用燈光效果、音響喇叭,低速檔根據存水道路,防止防礙別人,不變道搶道,車里工作人員不向車窗外拋灑物件;
(三)乘座公共性代步工具先松后面再上,積極給必須關懷的老、弱、病、殘、孕等旅客讓位,不外向電子產品響聲,不防礙駕駛員行車安全;
(四)標準停車車子,不占有應急通道、人行橫道、人行道等禁止停車地區和殘疾人停車位;
(五)公共汽車和的士駕駛員術語文明行為、標準服務項目,不甩客、欺客和拒載;
(六)標準應用互聯網技術租用單車、機動車輛等代步工具,不隨便廢置或是有意毀壞;
(七)別的文明交通的行為準則。
第十六條 文明用餐,構建消耗十分可恥、節省無上光榮的社會風氣層面,遵循下述行為準則:
(一)不違反規定服用野生動植物以及產品制做的食品類;
(二)注重就餐禮儀,倡導應用分餐制公勺,不強制喝酒;
(三)集中化配餐的企業不斷完善勸阻餐館消耗工作方案,提升配餐方法,保證按就餐總數購置、營養配餐,勸阻消耗個人行為;
(四)餐飲業研究會提升領域自我約束,不斷完善行業規范,正確引導餐館經營人主動進行反食品類消耗主題活動;
(五)餐館經營人在明顯部位貼到或是放置節省就餐、抵制消耗等標志,正確引導顧客有效點單、適當出餐、剩下裝包;
(六)本人就餐主動貫徹“節約糧食”;
(七)別的文明用餐,避免 餐館消耗的行為準則。
第十七條 文明旅游層面,遵循下述行為準則:
(一)愛惜英雄人物英烈及其歷史人文角色留念設備,不毀壞、破損;
(二)重視本地文化藝術傳統式、民族宗教和風俗人情;
(三)愛惜歷史古跡、自然風光、公共基礎設施;
(四)遵循旅游景區要求,不違反規定攀登,不違反規定采收、采收旅游景區綠色植物,不違反規定向小動物投喂食材、損害小動物;
(五)維護保養旅游景區安全性,不違反規定郊外用火;
(六)別的文明旅游的行為準則。
第十八條 文明行為欣賞層面,遵循下述行為準則:
(一)遵循欣賞禮儀知識,重視選手、教練、裁判、演員和別的觀眾們,文明行為歡呼吶喊助威;
(二)遵從施工現場管理,不違反規定照相、音頻、錄影;
(三)愛惜展覽館設備、展覽品;
(四)別的文明行為欣賞的行為準則。
第十九條 文明行為健康生活方式方法層面,遵循下述行為準則:
(一)積極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基本建設主題活動;
(二)綠色生活,首先選擇徒步或是乘座公共性代步工具交通出行;
(三)節約用水、電、氣等資源;
(四)勤儉節約申請辦理婚喪喜慶等主題活動;
(五)積極開展全民健身運動主題活動;
(六)遏制黃賭、迷信活動、邪教組織等主題活動;
(七)別的文明行為健康生活方式方法的行為準則。
第二十條 文明行為應用互聯網層面,遵循下述行為準則:
(一)散播文化創新,遏制虛報、可怕、暴力行為、情色、庸俗等不良記錄;
(二)重視專利權,不抄襲別人著作;
(三)尊重別人隱私保護,不窺視、散播別人私秘信息內容;
(四)文明行為互動交流、客觀表述,遏制辱罵、污辱、誣蔑、嚇唬、真實姓名找人、故意貶低等互聯網暴力傾向;
(五)別的文明行為應用互聯網的行為準則。
第二十一條 維護保養校園文明層面,遵循下述行為準則:
(一)堅持不懈以德育人,塑造優質學風、教風、校風,推動文明禮儀習慣的養成;
(二)遵循老師職業道德規范標準,不岐視、污辱、體罰學生;
(三)遵循學生守則,尊師重道,不欺侮同學們;
(四)維護保養校園內平靜,不聚眾滋事,不攪亂文化教育教學秩序;
(五)別的維護保養校園文明的行為準則。
第二十二條 維護保養診療紀律層面,遵循下述行為準則:
(一)遵循健康服務行為準則,重視病人,術語文明行為,對病人的隱私保護和本人保密信息,不損害病人合法權利;
(二)重視醫護人員,客觀解決診療異議,依規表述有效需求,不選用偏激言談舉止防礙醫護人員一切正常工作中;
(三)不販賣定點醫療機構預約掛號憑據;
(四)別的維護保養診療紀律的文明行為行為準則。
第二十三條 維護保養家中文明行為層面,遵循下述行為準則:
(一)孝敬長輩,執行贍養義務,關注照顧和探望問好老人;
(二)夫婦相互之間忠誠、重視、關懷;
(三)執行養育、文化教育責任,不放任兒女各種不良行為;
(四)公平、友好相處,互幫互助,不執行家暴,不凌虐、丟棄家庭主要成員;
(五)別的維護保養家中文明行為的行為準則。
第二十四條 誠信友善層面,遵循下述行為準則:
(一)信守諾言,主動執行法律規定和承諾責任;
(二)誠信為本,不以次充好,不賣假假冒商品;
(三)主動執行起效裁判文書;
(四)別的誠信友善的文明行為行為準則。
第二十五條 激勵執行下述文明禮儀:
(一)助人為樂、治病救人、緊急救援;
(二)捐贈組織細胞、機構、人體器官及其尸體,義務獻血;
(三)參加修橋補路、扶貧幫困、扶老扶殘、助學金救災等慈善活動;
(四)開設善心服務項目點,為室外員工和別的必須協助的工作人員出示生活用水、正餐加溫、歇息上廁所等便捷服務項目;
(五)參加教育、生態保護、社會管理創新、文明行為規勸等志愿者服務主題活動;
(六)參加當然和歷史時間歷史文化遺產的宣傳策劃、維護工作中;
(七)別的激勵的文明禮儀。
第二十六條 村、小區、企業、領域等能夠在創新社會治理的基本上制訂村規民約、住戶條例、管理方法通信規約等文明禮儀自我約束基層民主標準。市、縣區(彝族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設建設局工作部門理應給與具體指導。
自我約束基層民主標準對文明禮儀有要求的,企業和本人理應遵循,但違背法律法規、政策法規和公共秩序的以外。
第三章 培養與整治
第二十七條 市精神文明建設建設局理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不斷完善文明禮儀先進人物的嘉獎獎賞、優惠待遇規章制度,確立嘉獎獎賞、優惠待遇的行為主體、目標、標準、方法等事宜。實際工作中由市、縣區(彝族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設建設局工作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 市、縣區(彝族自治州)市人民政府以及相關部門能夠根據公開、公開招募等方法建立文明禮儀規勸團隊。
第二十九條 黨政機關、社團組織、公司機關事業單位等機構理應將文明行為行為準則列入培訓計劃,機構進行活動,設定文明行為提醒標志。
第三十條 院校理應將文明行為行為準則列入文化教育內容,遵照不一樣年齡層學員的心身發展趨勢規律性進行教學活動,提升學員文明行為素質,推動學員德、智、體、美、勞全面的發展。
第三十一條 家庭主要成員理應言談舉止文明行為,把文明行為行為準則融進日常日常生活,培養文明行為習慣養成,培養、承傳優良家風。
第三十二條 文藝團體、藝術工作者理應把社會經濟效益擺在首位,用身心健康往上的文藝創作推動文明禮儀。
書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等新聞媒體理應宣傳策劃文明行為行為準則和個人先進事跡,指責不文明行為,發揚社會發展浩然正氣。
第三十三條 市、縣區(彝族自治州)城管執法、生態環境保護、市場管理、交通出行、衛生健康、文旅產業、農業農村等單位理應提升對關鍵行業不文明行為的整治。
城鎮市人民政府、社區服務中心適度機構進行巡視,對發覺的不文明現象,理應開展規勸、指責、勸阻。
第三十四條 一切企業和本人都有權利勸說、舉報、檢舉不文明現象。
舉報、檢舉不文明現象理應出示基本事實根據。
第三十五條 對不文明現象的舉報、檢舉,能夠向個人行為發生地村(居)民聯合會、城鎮市人民政府、社區服務中心或是有關部門、具備管理方法公共行政職責的機構明確提出。
有關部門、機構理應向社會發展發布審理舉報、檢舉的方法和方式。
向好幾個單位、機構舉報、檢舉的,由最開始接到舉報、檢舉的單位、機構審理;覺得不屬于自身所管的,轉交市、縣區(彝族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設建設局工作部門融洽解決。
審理舉報、檢舉的行為主體對舉報、檢舉狀況理應開展備案,立即調研解決,并將調研事件處理告之留出聯系電話的舉報人、舉報者。
舉報人、舉報者的信息內容理應依規給予保密性。
第三十六條 在公共文化服務場地執行不文明現象,攪亂公共文化服務紀律的,公共文化服務企業理應給予勸阻。侵權人無書面通知再次執行的,公共文化服務企業能夠臨時終止為其出示服務項目。
第三十七條 對不文明現象造成的民事經濟糾紛,能夠由城鎮市人民政府、社區服務中心、村(居)民聯合會融洽處理或是人民調解聯合會依規協商。
第四章 確保與監管
第三十八條 市、縣區(彝族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理應將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列入工作規劃考評,具體指導催促有關部門明確責任,確保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經費預算;推動信息化規劃,充分發揮高新科技方式對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的支撐點功效。
第三十九條 市、縣區(彝族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設建設局理應執行下述崗位職責:
(一)制訂文明禮儀推動工作計劃、現行政策;
(二)具體指導新時期文明實踐管理中心基本建設;
(三)統籌兼顧、機構具體指導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
(四)監管相關企業執行文明禮儀推動工作崗位職責。
第四十條 市、縣區(彝族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設建設局工作部門理應執行下述崗位職責:
(一)制訂文明禮儀推動工作規劃和具體辦法;
(二)不斷完善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負責制和考核機制;
(三)機構進行衛生城市、文明行為城鎮、文明校園、文明家庭、文明校園等建立工作中;
(四)機構進行文明禮儀先進人物嘉獎獎賞、優惠待遇和推廣工作;
(五)檢查督促相關企業文明禮儀推動工作情況。
第四十一條 文化教育主管機構理應推動文明校園基本建設,不斷完善校園文明行為準則,將文明行為行為準則列入院校法制和品德教育范疇。
第四十二條 整體規劃生態資源、住房城鄉基本建設、城管執法、農業農村等部門規劃基本建設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文化服務設備、公益廣告視頻設備等,理應與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相融洽。
第四十三條 網絡信息安全和信息化管理主管機構理應不斷完善互聯網技術監管規章制度,提升對互聯網不良記錄的整治,清潔網絡環境。
第四十四條 發展趨勢改革創新單位理應提升和標準社會信用信息化管理,促進社會發展信用體系基本建設。
第四十五條 衛生健康主管機構理應進行愛國衛生健身運動,健全公共衛生服務設備,普及化健康教育知識;不斷完善醫療服務領域文明行為行為準則,提升醫護人員醫德醫風考評基本建設,維護保養優良就診自然環境。
第四十六條 科技進步主管機構、科技進步研究會等企業理應機構進行全員科學素質提高主題活動,普及化科技知識,正確引導群眾崇尚科學文明行為、抵制愚昧無知封建迷信。
第四十七條 文化藝術主管機構理應提升圖書館、學校圖書館、小區閱覽室、鄉村書齋等全民閱讀設備基本建設,機構進行全民閱讀主題活動,推動提高文明行為素質。
第四十八條 公會、團委、婦女聯合會等群團組織理應依據分別規章要求,充分發揮本身優點,機構進行具備人群特點的文明禮儀推動主題活動。
第四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檢察院、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仲裁委員會等理應按時發布經典案例,以事講理、以案明德,提高社會發展法治意識和文明行為觀念。
第五十條 市、縣區(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理應根據征求和決議重點工作總結報告、進行監督檢查等方法,提升對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中的監督管理。
第五十一條 對有關部門、機構執行文明禮儀推動工作崗位職責、責任的狀況,一切企業和本人都有權利監管。
市、縣區(彝族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設建設局工作部門理應開設公開監督電話,接納群眾的監管。
第五章 法律依據
第五十二條 黨政機關、我國工作員在文明禮儀推動工作上不執行、有誤做好本職工作的,由其上級領導主管部門、所屬單位行政強制執行,視劇情輕和重,對刑事追究的領導班子和立即責任人依規給與處罰或是解決。
第五十三條 社團組織、公司機關事業單位等機構不執行文明禮儀推動工作責任的,由主管機構勒令時限糾正;貸款逾期未糾正的,給予批評通報。
第五十四條 餐館經營人違背本規章要求,未在明顯部位貼到或是放置節省就餐、抵制消耗等標志的,由主管機構勒令時限糾正;貸款逾期未糾正的,依法辦理。
第五十五條 組織活動產生不文明現象,導致比較嚴重危害的,市、縣區(彝族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設建設局或是其工作部門理應提醒談話主題活動的舉辦、籌辦責任人,勒令時限糾正、清除危害。必須移交行政單位或是司法部門解決的,理應立即移交。
第五十六條 不文明現象理應遭受行政許可但劇情輕度,侵權人同意申請辦理報名參加并進行公益性服務項目的,依規從寬、緩解或是未予行政許可。
報名參加公益性服務項目的具體措施,由人民政府制訂。
第五十七條 侵權人數次有意執行不文明現象,或是有意執行不文明現象并導致極端社會影響,或是唆使、哄騙未成年執行不文明現象的,能夠將其違反規定執行個人行為的狀況列入不文明現象紀錄。
不文明現象紀錄能夠送到侵權人所在單位或是其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村(居)民聯合會。受送到的企業、機構理應對侵權人提出批評文化教育,并向紀錄行政機關及時反饋。
不文明現象紀錄的評定規范、程序流程、質疑投訴和激勵制度等具體措施,由人民政府制訂。
第五十八條 侵權人因執行不文明現象,數次遭受行政處理仍不糾正的,承擔解決的市、縣區(彝族自治州)行政單位經征詢平級精神文明建設建設局工作部門建議,能夠在有效范疇內公布其不文明現象,但理應依規維護侵權人的隱私保護和別的合法權利。
第五十九條 侵權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工作能力人、限定民事行為能力工作能力人的,不適合第五十六條至第五十八條的要求。
第六十條 違背本規章要求的個人行為,別的法律法規、政策法規對法律依據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
第六章 附錄
第六十一條 本規章自2021年3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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