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談電話
400-6060-805
第一條 為提升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書的管理方法,標準香煙產品零售銷售市場運營紀律,確保國家主權,維護保養香煙產品經營人和顧客的合法權利,推動煙草市場身心健康發展趨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實施條例》《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及《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要求,融合本管轄區具體,制定本要求。
第二條 本要求適用瑞昌市行政區范疇內香煙產品零售點的設定與管理方法。
第三 條本要求所稱香煙產品零售點(下稱“零售點”),就是指依規獲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書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組織進行香煙產品零售業務的經營地。
第四條 瑞昌市煙草專賣局承擔主管機關內的香煙產品零售點布局調整落實措施。
第五條 香煙產品零售點布局調整以銷售市場為導向性,遵照依法執政、科學研究整體規劃、服務社會、均衡發展的標準。
第六條 為了更好地有效達到消費市場、避免混亂過多市場競爭、貫徹落實控煙履行合同規定,保證 方案與銷售市場相融洽,瑞昌市香煙產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設定選用組成應用總數、間隔和別的合乎本地具體、科學規范的合理布局方式,以比較平穩、相對性單獨的銷售市場地區為模塊。對模塊內香煙產品零售點的總數或間隔開展動態性調節。
第七條 依據社會發展局勢的轉變及現行政策調節,瑞昌市煙草專賣局可根據有關要求對某些批準標準或部分地區零售店總數、間隔開展調節,并公示執行。
第二章 布局調整要求規范
第八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未予派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書。
(一)申請辦理法律主體層面
1.無民事行為能力工作能力人或限定民事行為能力工作能力人。
2.外國投資的商業企業或個體戶,或以許可、加盟代理、別的再項目投資等方式從業香煙產品零售業務的。
3.被撤銷從業煙草專賣業務流程資質不滿意三年的。
4.瞞報相關狀況或是出示虛報原材料,煙草專賣行政部門主管機構作出未予審理或是未予頒證決策后,一年內再度提交申請的。
5.以蒙騙、行賄等不正當性方式獲得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書被撤消后,三年內再度提交申請的。
6.未領到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書運營煙草專賣品業務流程,而且一年內被執法機關懲罰2次之上,在三年內提交申請的。
7.未領到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書運營煙草專賣品業務流程被追責刑事處罰,在三年內申請辦理領到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書的。
(二)經營地層面
1.無固定不動經營地的。
2.經營地與居所不相單獨的。
3.一個經營地早已申請辦理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書,且許可證書在有效期限內的。
4.經營地根據安全性要素不適合運營煙草的。
(三)運營模式層面
1 運用自動售賣機或是別的全自動銷售方式,市場銷售或是變向市場銷售香煙產品的。
2.運用網絡信息運營香煙產品的。
(四)獨特地區
1.經營地坐落于中小學校、幼稚園周邊(含內部)。
2.政府機關內部。
(五)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和國家煙草專賣局要求的別的未予頒證的情況。
第九條???零售點設定規范
(一)區劃為大城市商業街區、城鎮馬店鎮的地區,按間距設定香煙產品零售點。
1.大城市商業街區的地區,煙草零售點間隔30米可設定一個煙草零售點。
2.城鎮馬店鎮的地區,煙草零售點間隔20米可設定一個煙草零售點。
(二)下列地區場地,按限制設定香煙產品零售點
1.密閉式住宅小區內部按住宅小區住房戶數300戶(套)之內設定一個香煙產品零售點,每加設300戶加設一個零售點,且零售點中間間距不少于15米。密閉式住宅小區外場的門面和敞開式住宅小區及其住宅小區中的商業步行街,參考本條文第一項設置零售點。
2.以集中化買賣產品為主導的農貿市場、綜合型市場批發的(含屬農貿市場、綜合型市場批發且臨街房道的門面),按店面或商鋪數量在50個下列的設定零售點不可超出兩個,每提升20個店面或商鋪可相對提升一個煙草零售點。但數最多不可超出20個的規范設定零售點,且零售點中間間距不少于15米。
3.汽車站、客運站、海港等人口數量流通性大的獨特地區,按店面或商鋪數量在10個下列的設定零售點不可超出兩個,每提升五個店面或商鋪可相對提升一個煙草零售點。
4.高等學校內按學員人口數量每1000人可設定相對提升一個煙草零售點。但數最多不可超出10個的規范設定零售點。
5.商業寫字樓宇公共性樓房已產生具體產品展賣場地的,每幢房屋可設定一個零售點,非公共性樓房未予設定零售點。大中型商業綜合體(非臨街房)可設定一個零售點,臨街房門面參考本條文第一項設置零售點。
6.非城鎮所在城市的自然村,按具體人口總數,五百人下列的設定零售點不可超出兩個,每提升200人可加設一個零售點,且零售點中間間距不少于15米。未設定零售點的行政村,可設定一個零售點。
7.場、礦、工業區,按具體人口總數,每300人設定一個零售點,每提升300人可加設一個零售點,且零售點中間間距不少于20米。
8.軍隊大院、監所(監區域內)等相對性封閉式以達到地區內群體消費的地區內,可設定一個零售點。對外開放運營香煙產品的,參考真奈美第一項實行。
9.別的依據發展趨勢必須、消費市場等必須設置的銷售市場模塊,遵照相匹配公示執行的規范(詳見附件一)。
第十條??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會受到本要求第九條第一項合理布局要求的限定:
(一)屬當地長住戶口持民政部門、殘聯等單位合理證實的烈屬、殘廢人員的社會發展弱勢人群、優撫對象,初次領取零售許可證書,且具體為自己或其親屬運營的。
(二)因路面整體規劃、城市規劃建設等客觀因素導致沒法在核準運營詳細地址運營,持證者申請辦理變動到原發證機構管轄區內別的詳細地址運營的。
(三)因客觀因素導致經營地坐落于中小學校、幼稚園周邊(含內部)限定地區,積極搬遷運營的。
(四)在江西經貿委認同的知名品牌便利店加盟(詳見附件二)。
(五)運營總面積500平米之上的大型商場、商場。
(六)別的有扶持政策必須的情況。
第十一條 已合理合法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書的零售戶,在許可證書有效期限內不會受到所在城市香煙產品零售點布局調整整體規劃調節的危害。
持證者申請辦理持續申請辦理,除經營地的安全性規定和中小學校、幼稚園周邊(含內部)的限定要求外,不會受到所在城市香煙產品零售點布局調整整體規劃別的要求調節的危害。
第十二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書有效期限期滿后未予持續:
(一)經營地根據安全性要素不適合運營煙草的;
(一) 中小學校、幼稚園周邊(含內部);
(二 經營主體產生變化的;
(三)不會再具有固定不動經營地的;
(四) 經營地不會再與居所相單獨的;
(五) 經營地標準產生變化造成 其既不符獲得批準時也不符申請辦理持續時的香煙產品零售點布局調整要求規定的;
(六) 不法生產運營煙草專賣品金額在五萬元之上或是非法所得金額在2萬元之上或是非法經營罪煙草二十萬支之上,未被追責刑事處罰的;
(七) 因不法生產運營煙草專賣品被追責刑事處罰的;
(八) 交易、租賃、外借或是以別的方式不法出讓煙草專賣許可證書的;
(九) 被銷售市場監督機構注銷企業營業執照的;
(十) 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和國家煙草專賣局要求的別的情況。
第三章 附錄
第十三條 本要求中的“無固定不動經營地”,就是指臨時建筑、簡單加建等具備流通性和周期性的攤、點、車、棚、簡單簡易房、彩鋼板房等,或住宅樓內公共煤巷、樓梯口等做為對外開放運營對話框的。
報刊亭、公用電話亭等相對性固定不動場地,且能出示政府部門主管機構占道經營批準或別的準許運營證實的,視作具有固定不動經營地。
第十四條 本要求中的“經營地根據安全性要素不適合運營煙草的”,就是指運營藥物(含藥液、藥物、化肥、飼料等)、有機肥、漆料、工業膠水、汽車機油、印刷油墨、散稱車用汽油、染發膏等非常容易導致煙草環境污染有害、危害、放射性物質產品的場地,及其未獲得煙花炮竹運營(零售)許可證書的煙花炮竹經銷點。
第十五條 本要求中的“中小學校、幼稚園”,就是指具有合理合法資質證書,對未成年集中化開展育幼教育的組織。在其中,中小學校包括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由政府部門、公司工作機構、社團組織、別的社團組織及中國公民本人依規舉行的專業對于殘障兒童、青少年兒童執行基礎教育的組織)、中等職業學校院校、專門學校(工讀學校、體育專業院校、藝術類學校等),應在全國高校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名冊內。
第十六條 本要求中的“中小學校、幼稚園周邊”,就是指以上組織內部及出入安全通道口(含大門、邊門等)的邊沿各自拓寬一段距離?!爸行W校周邊”的拓寬間距不少于50米?!坝字蓤@周邊”區別市區和城鎮鄉村,市區幼稚園的拓寬間距不少于20米,城鎮鄉村幼稚園的拓寬間距不少于30米。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幼稚園周邊拓寬間距的測量法:新申請辦理的零售點經營地坐落于路面同方向的,從以上組織出入安全通道口的近期邊側逐漸,到零售點經營地進出口的近期邊側;其他情況從以上組織出入安全通道口的定位點逐漸,到零售點經營地進出口的定位點,精確測量2個零售點中間的間距。以上組織及零售點有好幾個進出口的以間距近期的為標準。
第十八條 零售點的間隔就是指零售點中間具體可行駛的近期間距,測量法:以距申請辦理點近期的零售點做為規范參考點,從申請者的經營地進出口定位點(有好幾個進出口的以距近期零售點近期的進出口為標準)到近期零售點經營地進出口定位點(有好幾個進出口的以距申請辦理點近期的進出口為標準),依道路交通法的可徒步行駛的最少路線開展精確測量。
第十九條 新申請辦理的零售點與目前零售點中間間距的測量法:以近期的零售點做為規范參考點,從新申請辦理的零售點經營地進出口的近期邊側(有好幾個進出口的以間距近期的為標準)到近期零售點經營地進出口的近期邊側(有好幾個進出口的以間距近期的為標準),精確測量2個零售點中間的間距。
第二十條 本要求中的“間隔”、“間距”,就是指按具體合理行駛標準,即依道路交通法的可合理合法徒步行駛的最短路徑算法開展精確測量的間距標值。在有好幾個起(終)點可選擇并開展精確測量時,在各種各樣方式個人所得的間距標值中取極小值為最后間距。
第二十一條 本要求中農村人口、住戶住宅小區的總戶數等參照政府部門公布網址及其統計分析單位、民政、物業管理服務單位等企業出示的有關數據信息開展測算。
第二十二條 本要求中的“之上”、“下列”、“之內”、“內”均包括本數,“不少于”不包含本數。
第二十三條 本要求由瑞昌市煙草專賣局承擔表述。
第二十四條 本要求自2021年3月31日起實施。瑞昌市煙草專賣局2019年公布的《瑞昌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實施辦法》(瑞煙專〔2019〕2號)另外廢除。
鄂ICP備12009549號 版權所有: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橋
聯系電話: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術支持: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