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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市監函〔2021〕482號
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知識產權獎勵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自治區財政廳
2021年4月13日
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知識產權獎勵申報指南
根據《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知識產權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桂市監規〔2020〕1號,以下簡稱《獎勵辦法》),現制定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知識產權獎勵申報指南如下:
一、申報人條件
申報人應滿足《獎勵辦法》第四條,具體明確如下:
(一)個人申報:是指具有廣西行政區內戶籍或者居住在廣西行政區內的個人(區內在校學生可以以學籍證明為依據)。
(二)非個人申報:是指在廣西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非法人組織。
(三)獎勵項目應由第一權利人作為申報人。
(四)不區分權利人順序的國外專利,以專利權證書記載的第一個權利人為申報人。
(五)通過區外單位推薦獲得中國專利獎的項目,包含有廣西區內專利權人的,由廣西區內的專權利人作為申報人。
(六)《獎勵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1、2目由該市(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作為申報人。
二、申報事項
為做好新舊辦法銜接,本次申報的事項定為2020年3月28日—2021年5月31日期間符合《獎勵辦法》第七條第(一)、(二)、(三)項獎勵范圍,且未獲得知識產權資助獎勵的事項。
同時,為做好新舊辦法銜接,對符合下列情況的,在此次申報期重新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一)2020年11月13日已完成公示的2020年度第三批廣西壯族自治區專利資助和獎勵項目中,屬于《獎勵辦法》已取消的“首次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獎勵”,由申報人按照《獎勵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獲得國內外授權的發明專利”重新申報。
(二)執行《獎勵辦法》第十九條過渡辦法。2019年8月30日(含)以前,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和科研組織,須在通過認證前擁有3件(含)以上有效專利(不含受讓的專利)且未獲得過相關資助的,包括在2019年已經獲公示、尚未獲得資助,或已經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專利資助和獎勵管理系統”申報、尚未審核的。
三、獎勵標準
(一)除申報“獲得國內授權的發明專利”外,其余符合《獎勵辦法》第七條第(一)、(二)、(三)項獎勵范圍的事項,屬于2020年3月28日—2020年9月27日期間,且同時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專利資助和獎勵辦法(試行)》(桂財教〔2017〕55號)獎勵事項的,按桂財教〔2017〕55號相關獎勵標準執行;屬于2020年9月28日—2021年5月31日的,按《獎勵辦法》相關獎勵標準執行。
(二)符合《獎勵辦法》第十九條過渡辦法的事項,按《獎勵辦法》相關獎勵標準執行。
(三)為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1〕1號)“資助對象所獲得的各級各類資助總額不得高于其獲得專利權所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的50%”的最新要求,“獲得國內授權的發明專利”具體獎勵標準另行明確。
四、集中申報時間
申報期為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31日。申報人應當根據《獎勵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的要求及時申報。
五、申報方式
采取網上申報的方式,由申報人自愿申報。
申報人應登陸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網上辦事目錄—廣西知識產權獎勵申報系統進行網上申報(http://scjdglj.gxzf.gov.cn/)。
六、申報程序
(一)用戶注冊。登錄廣西知識產權獎勵申報系統,進入用戶注冊界面,以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的名義進行實名注冊,填寫信息應真實有效。注冊成功后方可進行網上申報。用戶注冊信息如有變更,應自行及時更新。
1.非個人申報用戶注冊:企業法人無需提供營業執照,其他單位上傳加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證書/登記證書掃描件。
2.個人申報用戶注冊:應當上傳本人身份證掃描件,區內在校學生提供學生證等學籍證明掃描件。
3.用戶注冊信息涉及名稱變更,企業無需提供變更證明,其他單位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掃描件,個人姓名發生變更,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掃描件。
(二)網上申報。申報人登錄廣西知識產權獎勵申報系統,根據系統提示在線申報。一個申報周期內,同一申報人有多項獎勵的,應一并申報,并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掃描件。
1.申報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獎勵,無須上傳證明材料。
2.申報香港、澳門或臺灣地區和外國發明專利授權獎勵的,須準確填寫授權信息,并上傳專利授權公告著錄項目頁電子版(外語需附中文譯文)或者含有著錄項目信息的專利證書掃描件(外語需附中文譯文)。附有中文譯文的每份譯文均需申報人簽名或加蓋單位公章。
3.申報中國專利獎、廣西專利獎、知識產權試點示范等稱號獎勵的,無須上傳證明材料。
4.申報其他符合知識產權獎勵范圍的事項,視實際情況上傳相應材料。
5.獎勵項目涉及兩個以上廣西行政轄區內權利共有人的,在申報系統里打印《申報廣西知識產權獎勵知悉聲明》,并上傳權利共有人簽章的掃描件。
(三)初審。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網上初審。初審內容包括:
1.申報主體資格條件;
2.信用記錄(近三年內失信被執行人、經營異常、行政處罰、嚴重違法、稅務違法等情形);
3.所申報獎勵事項的知識產權的權屬、法律狀態;
4.所申報獎勵事項的證明材料;
5.重復申報區內同類財政獎勵補貼情況;
6.其他違規違紀情況。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經初審,不符合申報主體條件的,直接駁回;申報獎勵事項不合格的,退回修改補正,補正期限為5個工作日,請申報人務必定期登錄系統查看審查意見。未在期限內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視為放棄申報。初審合格的,由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征求所在市財政局意見后于2021年6月30日前報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四)復核。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組織人員對初審通過的申報人及申報事項進行復核。對不符合獎勵條件的予以駁回。
(五)公示。對復核通過的名單,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且經調查核實不符合獎勵的,駁回申報。經公示無異議的,由自治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7月31日前報送自治區財政廳。
流程圖:
七、注意事項
(一)《獎勵辦法》第七條第(一)項所指的國內外發明專利,如無特別說明,均指第一專利權人屬地在廣西行政轄區的發明專利,且在該專利申請日至授權日期間沒有發生過權利轉移。
(二)《獎勵辦法》第八條第(三)項所指的歐洲國家發明專利,不包括其海外屬地的發明專利。
(三)申報人相關專利授權信息均以發明專利證書、專利授權公告文本上的權利人、地址(應在廣西行政區域內)、日期信息為準。其他獎勵事項信息以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發布的公告、通知為準。
(四)申報人填寫的銀行賬戶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果因申報人提供的銀行賬戶信息有誤或銀行賬戶信息變更后未及時修改,而導致獎勵金轉賬失敗的,視為放棄所申報批次的獎勵金。
(五)有兩個以上權利共有人的,所獲獎勵金由廣西行政轄區內的權利共有人自行分配。
八、咨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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